哈佛真的怨恨史蒂夫•乔布斯吗?
每日野兽网(The Daily Beast)由《名利场》(Vanity Fair)前编辑蒂娜•布朗(Tina Brown)于2008年创办。日前,该网站刊发了一则由某位出版业继承人撰写的一篇长达1,900字的“调查性报导”,对一位知名互联网政策专家进行了猛烈抨击。该文章作者此前最长的一份工作,是为期一年的博文创作,该博客名为《第五大道异类忏悔录》(“Confessions of a 5th Avenue Misfit”)。
文章《哈佛 VS. 史蒂夫•乔布斯》(“Harvard vs. Steve Jobs”)的主人公乔纳森•齐特林(Jonathan Zittrain),是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互联网法律教授、哈佛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Harvard’s 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副主任。作为一名极具影响力的专家,齐特林的文章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审查制度、知识产权法,及内容过滤和计算机安全。他最近撰写了文章《互联网的未来及如何阻止它的发展》(“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并与人合作撰写了《拒绝访问》(“Access Denied”)。此外,他还协助创办了非盈利性网站StopBadware,该网站提供免费的恶意软件扫描和警告服务。
《哈佛 VS. 史蒂夫•乔布斯》的作者埃米莉•布瑞尔(Emily Brill)是史蒂文•布瑞尔(Steven Brill)之女。史蒂文•布瑞尔是杂志《美国律师》(American Lawyer)、专门报道法庭审判实况的电视台Court TV以及新闻在线公司(Journalism Online)的创办人。埃米莉•布瑞尔曾供职于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早安,乔》(Morning Joe)节目及新闻在线公司,并因八卦网站Gawker上传播的流言蜚语而声名雀起。Gawker网经常从她的个人博客及Facebook网页上,窃取她展示姣好身材的比基尼泳装照片,以及其优越生活的细节,如乘游艇前往圣巴茨岛,与乔治•克鲁尼(George Clooney)一起亲密就餐等带有曼哈顿色彩的绯闻事件。
然而,有意思的是,布瑞尔对齐特林的广泛人际关系很是在意,甚至为此感到担心。而最令她气愤的,则是齐特林二月份为《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撰写的专栏文章中的一段话。
“因此,苹果牢牢地控制着iPhone——就像电子阅读器Kindle被亚马逊(Amazon)控制着一样……乔布斯曾开创个人电脑时代,而现在,他正试图终结该时代。”
布瑞尔断定,哈佛伯克曼中心以及齐特林本人均对苹果公司(Apple)持有偏见,因为苹果公司没有为伯克曼中心提供赞助,而谷歌(Google)和微软(Microsoft)却以赞助商的名义提供了赞助。那么,她有什么证据吗?没有。
事实上,在申请伯克曼中心的一份工作时,布瑞尔曾应邀旁听了齐特林的“斯坦福网络法研讨会”,并就此认识了齐特林。布瑞尔后来坦承,她并没有获得这份工作。事实上,这次为期三周的研讨会是由微软公司出资举办的,而学生们对此并不知情,这引起了她对谁为互联网研究买单的好奇心,并开始了她的探索之旅。
她最终得出了一组数据:谷歌公司在过去的两年里为伯克曼中心提供的赞助额为50万美元;微软公司2010年的赞助额在10万到15万美元之间。研讨会上,仅“奢侈午餐”(米斯塔沙拉、鼠尾草蒜泥蛋黄酱、蔓越橘酸辣酱)的开支就高达4,647.56美元。
虽然很不情愿,但她还是承认,这次研讨会就是一次“赤裸裸的享受”。对于学生们来说,齐特林简直就是一名“摇滚巨星”—— 他“和蔼可亲、充满工作激情,而且为人低调”。事实上,他撰写的有关苹果公司以及史蒂文• 乔布斯(Steve Jobs)的每篇文章,都与他对互联网的观点相吻合,即互联网应该是免费的、开放的并且是抵制一切封锁的。
在结尾处,她,亦或是她的编辑们,被迫写下了“冲突的表象”这一可怕的段落:
“我们并不是说,哈佛法学院的教员是拿人钱财,替人说话。但是,由于哈佛品牌的强大影响力,伯克曼中心和齐特林已日益成为互联网政策和媒体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冲突的表象很重要;即使这些冲突不像医学研究那样事关生死,但是他们确实影响了立法、股票价格和消费者的选择。”
在我看来,齐特林的错误可能在于,他曾经缺席数次与布瑞尔约好的会面,而且不再回复她的电子邮件。如果他能效仿乔治•克鲁尼,与埃米莉•布瑞尔亲密午餐,这一切可能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