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 向幸福出发
在中国决策层力推新型城镇化的时刻,关于究竟什么是新型城镇化的讨论正逢其时。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如何“以人为核心”、以城镇化进程中人的所得与感受衡量城镇化是否成功就变得尤为重要。
目前,幸福城市的研究在学术界是很新的命题。对各国的政策制定者来说,如何打造幸福城市和社区,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近年来成为愈来愈重要的议题。中国过去30多年的城镇化过程中一直存在“速度大于质量”以及“重物轻人”的倾向,落实的重点主要放在以物为主的城镇化,比如做大城镇规划,重点投资各基础设施网络、工业园区等。诚然,以物为主的高速城镇化可以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指出,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就能促使1.5个百分点GDP的提高;而积极的经济发展反过来又会促进城镇化的推进。然而,缺乏以人为核心、缺乏幸福规划的城镇化非但未能带来正面的成效,反而会导致一连串的问题,包括居住环境、生活质量、人民幸福的成本代价高昂等,这些问题都挑战着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以幸福为基础的城镇化
所谓的“幸福规划的城镇化”,或简单叫“幸福城市”的概念,是借鉴幸福科学的科研与新知识,提出以经济发展做支撑以外,加强“以幸福宜居为基础、以平衡公正作导向、以以人为本为原则”,系统而全面考虑城市规划及发展。事实上,城镇化能够吸引农民愿意成为市民的一个重要的驱动力就在于,城市可以让他们生活更幸福美好。同时,幸福生活也是所有人民生活的核心追求。美国家过去在城镇化曾经出现过“逆城市化”或“城市化回流”的现象,值得我们借鉴。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城市并不能人民让生活更幸福、更美好。在中国,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在去年8月完成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研究》就指出了中国农民工从一线城市回流的趋势。当然,在经济收入仍是吸引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下,局部逆城市化目前并不是主流趋势。但随着收入效应的边际递减,可以预见,城市幸福感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以人的幸福为本:城镇化的内在导向
笔者在剑桥大学的同事安德森(Jamie Anderson)是研究幸福城市规划的专家。我们发现,世界各国城镇化的成功都不仅仅是依靠大量投入来进行的美轮美奂的硬性城市建设开发。更重要的是,如何以人为本地构建城市的软性系统开发,包括全面提高幸福感的系统。在中国,只有向一线城市、乃至更多的城市注入“幸福城市软性系统”的要素,才能最终实现全方位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个目标,从而提升中国新一轮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
众所周知,公共资源、劳动保障、工作机会、工资待遇的匮乏;房价、诊疗费、学费的压力;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的问题;社会联系、社会信任结构的失衡,以及其他不能尽数的因素都可能是市民不幸福的来源。而幸福的量化测量不同政策与幸福的关系;同时,诸多因素中真正能提高幸福的措施尚没有被大众所熟知。所谓的“幸福城市软性系统”指的就是包含了以下三个步骤的一整套体系。首先,以涵盖了个人层面和社区层面的幸福,包括城市生活中市民在积极情绪、投入、人际关系、意义、成就、乐观、自信、活力、抗逆力、平静和谐这十个幸福维度的具体量化指标,为城市市民做全面评估。进而在城镇化或城市规划中透过传统的城市相关政策制定,包括就业、住房、医保、子女教育、公共服务、治安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综合而全方位地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在有限的资源里,城镇化的相关政策的着重点和推行以市民十个幸福维度为本,真正达到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后,像衡量经济发展的GDP一样,每年进行“幸福城市软性指标”的评估计算。
可见,幸福城镇化、或幸福城市的建造不存在单一的模式,没有固定的做法,需要因地制宜,遵循每个不同城市社区的发展规律,以及不同文化背景市民的幸福需求,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城镇化的顶层设计应该平衡经济发展及市民幸福,同时考虑各地城镇化推进中的不同的经济模型和幸福模型,才能制订出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具体政策方针和目标。事实上,提高幸福感又可促使进城人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提高,亦能提升城市活力、和谐程度、包容性和生产力,从而加强城市的经济发展。如此,幸福城镇化/幸福城市大可作为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以打造以幸福城市为核心,整合资源、产业、文化、生态、智能的新发展。
幸福城市是大势所趋
国际上,幸福城市的议题还属于婴儿期,处于大量进行科研的阶段,力求探索有科学根据的可操作应用模式。比如在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为首的一班心理学家的推进下,美国联邦政府刚发表《国家预防策略》报告书中将提升全民“心理和情绪的幸福感”列入优先施政工作与城市发展相关评估指标。法国总统前萨科齐宣称政府更应该考虑如何提升城市幸福,还邀请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Joseph Eugene Stiglitz)开发了包含市民幸福感的国家指标测量系统。我们一班以于佩尔(Felicia Huppert)为首的剑桥大学学者也主力参与了英国政府的进程,将测量市民主观幸福感方法列入《绿书》,并咨询各级政府如何采用该方法作为政策评估工具之一。
中国的幸福城市规划方面,早在2006年,江苏省江阴市就提出了建设“幸福江阴”的构想。之后,“幸福湖北”“幸福宁夏”“幸福广东”纷纷被列入市政目标及政策方针。到2013年,据不完全统计显示,全国至少有18个省市明确提出了“幸福”概念;100多个城市把打造“幸福城市”提上了议程。然而,笔者认为从概念到落实永远是最重要并具有挑战性的一大步。大力加强严谨认真的相关科研、多方面地结合政府、产业、学术的资源,将已知的模型与知识具体为政策上可执行的行动方案将是中国城镇化克不容缓的下一步。(财富中文网)
本文作者苏德中(TIMOTHY T.C. SO),剑桥大学心理学学者和企管专家。创立并管理International Flourishing Group(ifg)、罗兰贝格大中华区独立董事、剑桥大学幸福研究院亚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