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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的收税大战(没什么秘密)

亚马逊的收税大战(没什么秘密)

 Peter Elkind, Doris Burke 2013-12-26
州政府要征收互联网交易营业税,而且国会也许最终准备颁布该法令,这家网上零售巨头为此发起了一场旷日持久、不屈不挠的运动。不过即使失败, 亚马逊仍是赢家。

    2010年8月,得克萨斯州审计官下属的审计员谢丽尔·伦科夫斯基(Cheryl Lenkowsky)给亚马逊公司(Amazon.com)西雅图总部的最高税务主管寄去了一封信。当时,亚马逊已经在得州经营了15年,向当地居民销售各种各样的商品,而且从未向他们加收过一分钱营业税。免税购物让顾客们乐不可支,这也是公司至关重要的竞争优势,不过对州政府而言,这却是一个堵不住的无底洞。

    现在,伦科夫斯基通知亚马逊公司,所有这一切即将结束。这位得州审计员追溯了过去4年的情况后计算出了一个“索赔额”:补缴的税款加上罚款和利息,总计268,809,246.36美元。伦科夫斯基还不无好意地补充说:“我们寄去了一个写好地址的信封,方便你们付款。”

    亚马逊闻讯火冒三丈。它对这个税额估价提起了上诉。它针对审计记录把审计官告上了法庭。亚马逊还对持亲商政策的得州州长里克·佩里(Rick Perry)展开游说。最重要的是,亚马逊公司坚称,尽管它在达拉斯市郊拥有一个63.08万平方英尺(约58,603.24平方米)的配送中心(中心门前树立着亚马逊公司的旗帜),并负责其经营,但公司在得州没有任何“经营实体”,而这正是课税的基础。当一切努力宣告失败后,公司关闭了这个中心,解雇了119名员工,并且发誓抛弃“孤星之州”。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有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税收,没有任何事是必然的。”亚马逊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在部分程度上竭尽所能地否定这句名言,并且一马当先冲在了这场已经扩展至全美国的伟大战斗的前列。争论的焦点是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亚马逊以及与之类似的互联网公司,如Overstock和Blue Nile是否应该像西尔斯(Sears)、好市多(Costco),以及Peoria Camera Shop几十年来所做的那样,向所有顾客征收营业税。

    这中间涉及巨大的利益。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而言,它们每年迫切需要大约114亿美元现金,用来支付街道、学校、警察和公园的各项支出。对亚马逊以及它的宿敌沃尔玛(Wal-Mart)等公司而言,这是争夺零售业龙头位置的斗争。对美国消费者而言,这关系到为什么付费,以及如何购物的问题。

    本篇报道讲述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强迫互联网零售商收税的残酷战争如何取得最终胜利。这个关于金钱、权力和商业的传奇故事还让我们管中窥豹,了解亚马逊公司的生意经,去年该公司的营业额为610亿美元。表面上看,亚马逊因为处处替顾客着想而声名远播——笑容可掬的创始人聪明绝顶、和蔼可亲,《财富》杂志把他评为2012年的“年度商人”——实际上,亚马逊会为每一分钱的竞争优势血战到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你不了解这场战斗,你就无法全面认识亚马逊的崛起。

    15年来,亚马逊一直拒绝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收税,它承诺将永远抵制州政府的“非法”行为。亚马逊的强大竞争对手组建的新联盟以及制定的战略彻底扭转了这场辩论的方向,此外,今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过的议案将彻底堵住这个漏洞。这个议案很有可能最终成为法律。

    对亚马逊而言,这次失败是奇耻大辱,不是吗?先别急着下结论。长期以来,这个始终反对征收互联网交易营业税的家伙实际上是支持参议院的这项议案的(而且他们现在坚称,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那么重要)。这并非该公司首次转变战略。不过,有一个因素始终未变:亚马逊一直都能巧妙地把每一次发展,无论是好是坏,成功地转变为自身的优势。

    针对互联网交易营业税的战争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当时亚马逊还只是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灵光。那时的亚马逊是一家不断获取业务的邮购公司——不仅如此,它还在赚政府的钱——因为它们获准在缺少商店、销售代理,以及其他实体类型的州销售免税商品。

    与现在一样,当时的购物者在法律上有义务“自行报税”,即自己向州政府纳税,即使其他州的商家没有向他们征税也要如此。但是,在实践中几乎没人这样做。于是州政府急于用杀鸡儆猴的办法,迫使其他州的商家征税。

    税务人员盯上了Quill公司(Quill Corp.)。尽管Quill公司的总部在伊利诺伊州,但它是北达科他州主要的办公设备承销商。1988年,州政府命令Quill公司对购买其商品的北达科他州居民收取5%的税费。

    Quill公司决定与之抗争,并且于1992年在美国最高法院取得里程碑式的胜利。最高法院宣判,强迫远道而来的销售方为数千个本地管辖区域收取营业税会使其不堪重负,而且此举违反了宪法中的商业条款。只有当公司在某个州拥有庞大的经营实体规模时,才有义务向购物者收税。

    判决书在描述实体存在时使用的词语“联系”是整个辩论的具体体现,即使换到亚马逊和网上零售商这一方也是如此。“联系”变得越来越重要,州政府想方设法地证明公司具备这一特点,亚马逊则加倍努力地否认这一点。

    在创建美国最伟大的企业神话的故事中,税务问题通常起不到核心作用。但是它从亚马逊诞生之日起便与之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当亚马逊从1995年7月开始在网上销售图书时,距离Quill案的判决已经过去了3年,但利用营业税的漏洞的想法早就深深地印在了公司创始人的脑海中。一年后贝佐斯在接受《Fast Company》杂志的采访时说,他早就意识到“实体经营点对虚拟公司的成败至关重要”。他让亚马逊安家在西雅图的原因之一就是把税务优势发挥到极致。

    “(它)必须设在一个小州。”贝佐斯解释道,这位自由主义者曾捐款10万美元,否决了华盛顿州向富裕居民征收所得税的提案。“经营邮购公司时,你必须向顾客收取营业税,只要他居住的州有你开办的公司,就得收税。我们没理由去加州或纽约州……我甚至调查过,我们是否要在旧金山附近的印第安人保护区设立亚马逊公司。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不承担任何税务后果的情况下招募人才。”唉,在法律上这是不可能的。

    低价以及便利性和丰富的种类构成了亚马逊公司最关键的吸引力。允许顾客逃避州政府和本地政府的营业税,让公司获得了近10%的价格优势,在利润微薄的零售业这是个庞大的优势。

    亚马逊从一开始就设法保持自己的这个优势。1997年,当巴诺书店(Barnes & Noble)也开始在网上销售免税图书时,亚马逊大声疾呼。当时,巴诺是业界巨擘,拥有1,000家门店;它淘汰了数十家独立的书商,而且迫切希望把这个网上新秀扼杀在摇篮里。亚马逊公司在市场营销中自吹自擂,它经营的是“世界上最大的书店”,受到刺激的巴诺指控亚马逊发布“虚假的、具有欺骗性的”广告。

    这场官司和解了,不过是在亚马逊在法庭上反驳巴诺公司之后,亚马逊指出,巴诺不对网上交易收税,这是利用了“不公平竞争的办法”。巴诺采用了一个名为“实体隔离”(entity isolation)的法律策略,把它的网上公司变为一家表面上独立的企业,从而躲过了一劫。

    其他的传统零售商,包括沃尔玛和塔吉特(Target)在内,也是在采用这种做法多年之后才意识到,它在法律上难以长期维继,而且从经商的角度看也说不通。它们转而采用“虚实混搭”的战略,让实体店和网店互相做促销,同时允许顾客在任意实体店退还网店订购的商品。“如果你是在玩联系的把戏,你很可能做不下去。”沃尔玛公司的专一税高级主管沃伦·汤森(Warren Townsend)说。到2003年,几乎所有全国性的连锁店都对网上顾客收取营业税。

    结果,免税购物的竞争优势完全落在了只经营网店的公司手中。亚马逊迫不及待地接受了实体隔离战略,当时公司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张——公司涉足电子产品和玩具、照相机和美容产品、珠宝和烧烤炉等领域——并逐渐对全世界所有零售商构成威胁。

    这对州税务部门而言关系重大。在美国征收营业税的45个州中,营业税收入几乎占税收总额的1/3。但是州政府极其谨慎,不敢单独采取行动。它们决定团结起来,建立一个全国性组织,并且起名为“精简营业税项目”(Streamlined Sales Tax Project)。其目标是彻底简化“令人不堪重负”的营业税体系,然后游说国会,通过立法允许它们强制所有跨州经营的公司收税。2000年,税务部门着手统一45个州的营业税代码。

    但这个“精简项目”的流程实际上一点儿也不精简。连续数个小时讨论晦涩细节的工作组会议单调乏味。铅笔芯是否该划归为免税的教学供给品?果汁含量不足一半的饮料可以按照软饮料课税吗?准备有关糖果的定义用了整整5页白纸。为了增强游说力量,项目组邀请公司加入,于是它们开始在协定中加入有利于自己的条款。亚马逊则与eBay展开争论,(根据营业额规模)究竟谁该遵守新规,这又为各方达成共识增添了障碍。

    精简协定的初稿于2002年11月拟定,但是从那以后又修改了28次。如今,这份文件(再加上附录的观点说明)足有204页。而且只有24个州签署了协定。最大的州因为不愿意出让主权而拒绝签字。在10多年后,这些州封堵互联网营业税漏洞的努力几乎又回到了原点。这次努力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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