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构难解消费者之患
奥巴马计划监管狡诈的贷款商,建立一个新的机构来执法。但这样一个机构实际已存在95年了。它的名字叫联邦贸易委员会。
作者:Nina Easton
上周,奥巴马总统又精明地摆出了伟大的经济改革者的姿态。他授意财政部向国会提交了一个153页的提案,想要创建一个新机构来保护不知情的消费者免受狡诈的贷款商的侵害。
在一次简报中,财政部一位高级官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说,提议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是总统的头等大事,该局会“有良好的资金来源”,应该有机构对贪婪的华尔街(或华尔街冒牌货)进行严格的监管,这是对家庭应有的保护。
很难对这一提案提出质疑,只是它的逻辑有问题:因为正是目前的政府监管机构在关键时刻玩忽职守,任由今天的金融危机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越演越烈,所以白宫的激进变革者希望成立新的监管班子。
已退休的联邦法官斯坦利•司博金(Stanley Sporkin)说:“这是一个灾难。美国并不需要一个新的机构!将这份工作交给现有的各个机构,然后让它们发挥作用就可以了。” 司博金曾长期担任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首席执法人员。
说得好。并且是出自一位以支持弱势群体反对强大的公司利益而著名的法官之口。奥巴马的提案会让保护消费者的权力与现有银行监管部门分离,另立门户。银行业游说者担心,此举会让这个部门的权力过大,出台一些给银行业增加负担的新规则。
但是,此提案并未解决根本问题,即我们需要一个现代化的、灵活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倒不如说该提案表明现在的政府正在走华盛顿的老路,崇尚庞大的官僚体系。
在由纳税人买单的数百个联邦机构中,有一个机构已经致力于处理“与每个美国人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这个机构叫作联邦贸易委员会(简称FTC),创立于1914年,开始致力于推动托拉斯破产。24年后,它又肩负起了新的职能,实施国会对“不公平和欺诈性行为和做法”的禁令。FTC还有一个经济学局,专门负责为“保护消费者”的调查和规则制定提供经济分析和支持。
该职能完全能让FTC成为奥巴马政府实现其目标的理想部门。奥巴马政府的目标是协调一系列监管房贷和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产品的州和联邦法律。但是简单地扩大FTC的职能捞不到政治资本 —— 奥巴马政府不会因为提供了“消费者金融保护”而为其政绩加分。要为加大这个95岁的机构的职能而搞一次白宫行动,真是难以想象。
从限制公司给管理层的薪酬到防止高风险的公司投资,奥巴马政府的官员们将自己视作伟大进步时代的监管者,他们不仅继承了富兰克林•罗斯福(FDR)突进的政府干预市场的做法,还有西奥多•罗斯福(Teddy Roosevelt)的解散托拉斯政策。
这种傲慢的情绪是有问题的:今日金融危机的根源十分复杂。奥巴马政府已经推进了一个宏伟的计划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但是很多消费者在这场信贷泡沫中也扮演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过度利用他们根本支付不起的住房和消费信贷。
购买含铅玩具的消费者并不知道他们买到的是有毒玩具(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不让市场上出现这样的玩具);而进行零首付、可调节利率次贷的消费者却知道他们买到的是什么。有没有一个机构来负责让消费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什么样的机构可以负责防止国会议员向银行施压,不让银行贷款给想要买房却又能力不足的家庭?这些问题也是这次金融危机的症结之一。
奥巴马不是第一个想要通过创立新的政府机构来解决问题的总统。小布什(George W. Bush)就曾经试图建立一个新的机构——国家情报局——来弥补国家安全情报部门的缺陷。这印证了里根的一句名言:“没有政府情愿精简机构。”
里根的话尤其反映了现在的情况,现在有提案提出合并两个负责保护个体投资者的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来修补对于从伯纳德•麦道夫(Bernie Madoff)旁氏骗局到金融衍生产品失败的监管。但是,通过合并来更好地协调证券和期货市场监管的想法在政治上行不通,因为立法者对机构的权力范围很敏感,白宫放弃了这一想法。所以现在我们要保留这两个机构,此外还要另外加入一个新机构。
奥巴马总统有着民主党激进主义情节,他对政府的效力展示出了强大的信心,超过了富兰克林•罗斯福以来的任何一届总统,从挽救汽车制造业到提供公共医疗保险都可见一斑。很有意思的是,上周,正当财政部对国会提出议案要建议设立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之时,总统在白宫对一群非盈利机构的领袖讲话:“政府不可能在任何地方包办一切事,政府的帮助也不能解救那些仅依靠政府机构不能走出困境的人。人们不需要华盛顿的某人来告诉他们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