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阿里,香港得到了什么?
当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回应说“尊重阿里巴巴的决定,希望阿里巴巴能够在美国取得成功”时,他的内心可能会有一丝不甘。从去年开始,他一直在推动阿里巴巴赴港上市事宜。
但今年3月16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公告称:该集团决定启动在美国的上市事宜。未来将积极参与回归国内资本市场,与国内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同时称:我们尊重香港现时的相关政策和出发点。
从目前看,香港市场将无缘阿里巴巴,港交所也将错失三年来最大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项目。然而如何评估这件事情对香港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则可能还需时间。部分市场人士也认为,香港市场不视阿里巴巴为特例的做法,也有利于其树立尊重公平性、保护股东权益的声誉。
从去年年初传出将整体上市的消息之后,香港市场一直是阿里巴巴的首选。港交所方面也为此积极斡旋。在今年2月初的港股新年开始仪式上,李小加就曾表示,港交所已经将“同股同权”制度检讨提交上市委员会。
双方的分歧在于,阿里巴巴希望有一个合伙人团队提名董事会的大部分董事成员,然后由股东对这些提名进行投票。这个合伙人团队包括创始人马云、其他联合创始人及其继任者,他们总共持有阿里巴巴13%的股权。在这样一个公司架构下,新投资者以同样的价格买入的股票,享有的权利与这个合伙人团队相比显然更小。这与香港市场要求的“同股同权”相悖。
倘若阿里巴巴真正赴美上市,对港交所而言显然是个大损失。投行估算,阿里巴巴IPO的融资额度预计将高达150亿美元,约合1170亿元港币。这一数字,与去年港股IPO募资总额相去无几。港媒认为失去阿里巴巴IPO,可能将使得港交所2014年无缘全球交易所集资总额前三甲。
截至2011年,港交所连续三年蝉联全球融资规模最大的交易所。其繁荣的背后,是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热潮。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1年,一共有976家企业在大陆以外的交易所上市,其中1/3的上市地是香港。
2012年港交所融资规模一下跌到全球第四,同期对应的也是赴港IPO的内地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急剧下降;去年香港在全球交易所融资规模排行榜上上升到第二位,恰恰也是由于去年第四季度内地企业的上市热潮。据港交所的数据,去年全年共有96家企业在港股募集了1258亿港元,其中内地企业的集资额为1143亿港元,占总数的91%。
更重要的是阿里巴巴去哪里上市,无疑将影响其他公司的选择,尤其是科技公司。四大一位合伙人曾表示,大型国有企业、地产公司、金融机构差不多已经上市,“香港下一阶段必然要吸引中小规模企业,以及科技企业。”但此前港股并不是中国科技型公司的首选上市地,据数据提供商Dealogic的统计,2009年以来中国互联网公司十宗最大规模IPO中,有九宗发生在美国。
但香港并未对阿里巴巴说是,也有其逻辑。其一是对诸如“合伙制”这类异类,是否要承认其地位,显然需要充分的讨论和一个相应的流程。
实际上香港并没有直接对阿里巴巴说不,2月24日港交所发言人曾对媒体表示:上市委员会在理性的季度政策会议上,还讨论了一份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文件草拟本以及其他议题。而据介绍按照港交所的惯例,这种咨询文件草拟本经过上市委员会通过后,才会交到香港证监会。而如果涉及上市规则的修改,则还要涉及第二次咨询和决定。
然而香港市场对是否要接纳“合伙制”意见并不一致。倘若要接纳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则意味着要打破香港市场100年多年来形成的同股同权的股东保护机制。这就意味着要修改现行的《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法则》,这个香港立法局1986年出台的文件并不允许“以小控大”。
而据港媒的报道,香港证监会对接纳“合伙制”也顾虑重重,除与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冲突之外,还有操作性难题。比如假如只是允许新股或创业板公司设立“非同权”架构,那么市场上就会存在双重企业管理标准。更何况即使是在允许“合伙制”的美国市场,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也并不是主流。
对香港市场而言,不对阿里巴巴提供一次性豁免,是其制度化和公平性至上的体现。而阿里巴巴或许可以成为一个推动因素,促使其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作出更适合普通公司的规则修改。这对港交所而言或许更迫在眉睫,李小加也表示: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在股权架构方面的改革工作不是因阿里巴巴而开始,也不会因阿里巴巴而结束。(财富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