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马斯克是怎么“花式避税”的?
王衍行
该文的题目及个别内容带有很强的煽动性,其结论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报告称贝佐斯、巴菲特等巨富实际所得税率远低于普通民众。报告显示,一些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杰夫-贝佐斯、埃隆-马斯克、沃伦-巴菲特、卡尔-伊坎、迈克尔-布隆伯格和乔治-索罗斯缴纳的所得税仅占到他们不断增加的财富的一小部分,在某些特定年份纳税甚至为零。
为何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
其一,他们不断增加的财富,若不抛售变现,仅仅是纸上富贵而已,还有可能向过山车一样回到起点,甚至为负,因此,增加的财富一般不作为纳税依据。正如报告指出所称,他们的财富通常主要基于股票和房地产的升值,除非出售这些资产,否则这些资产不被视为应纳税项。
其二,这25位最富有的美国人的身价在2014年到2018年期间总共增加了4010亿美元,在这五年中总共只缴纳了136亿美元的联邦所得税,这136亿美元的联邦所得税,已经是不小的数字了,若简单地与增加了4010亿美元身价相比,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其三,在美国及其它一些国家,避税是中性词,不是逃税,本无可或非。没有必要对避税从法律、道德等层面说三道四、搬弄是非。
其四,文中所称,据ProPublica计算的巴菲特等人的合法应税收入,与实际纳税的差额很大,究竟为何?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也是很容易讲明白的,但文中没有交代清楚,这种很强煽动性的论断派生的误导,会给一些必有用心的人带来口舌,从而挑动仇富甚至要劫富济贫。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这些最富有的美国人有可能为富不仁,诚如是,个别热血民众确实应该对他们口诛笔伐,但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那么,这些论战不但浪费了子弹,也消耗了荒唐。
总之,对待一些大是大非问题,还是应该有理有据,否则,强词夺理,抑或云山雾罩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Zey
美国富豪花式避税可能将成为历史,因为总统拜登对富人加税的步子越迈越大。
拜登规模6万亿美元的预算案,是基于“将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家庭的资本利得税从23.8%提高到43.4%”这一提议。简单来说,就是加税增加收入以支持“基建大跃进”。如果得到国会批准,将创下几十年来美国最高的资本利得税率。而且,43.4%的资本利得税只是联邦层面,计入各州税负的话,年收入百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面临的该项实际税负将超过50%。
巴菲特也曾经公开呼吁给富豪加税,理由是富豪交税实在太少,他还拿自己做比喻,声称自己缴纳的个税还没有自己的秘书高。
话说回来,要对真正的富豪增税往往比较困难。除了文中所说“他们的财富通常主要基于股票和房地产的升值,除非出售这些资产,否则这些资产不被视为应纳税项。”另外一个原因是,大部分美国富豪身边养着专业做税收筹划的会计师,这些人能从繁琐的法律体系中精准的找出各种漏洞为富豪规避大部分税收。比如把个人费用列入公司支出、只领很少的工资,捐钱给基金会,都算是比较常规的操作了。 前一段就爆出了特朗普的“避税丑闻”,其担任总统前个人财富超过40亿美元,但上台后的好几年里,个人所得税只缴纳了750美元。
东木
在美国的富人阶级中,一直流行者各种各样的避税减税的方法,而富人们却还在孜孜不倦的寻求着新的避税法门。利用美国税法的空隙,美国富人创造了数不清的避税方法,例如慈善基金、财产赠与家庭内部成员、建立退休账户、健康储蓄账户、倒腾房产等等。巴菲特就曾打趣的说,他缴纳的税比自己的秘书要少。但这也许并不是笑话。
就以我们曾经很不解的富豪捐钱成立慈善基金会为例,当年比尔盖茨曾经将自己的资产全部捐给了慈善基金。我们开始都很不理解,难道这么慷慨大方有善心么?于是我特意查了查,原来按照美国法律规定,这里的慈善基金只有5%是必须要拿出去做慈善的,其他的可以由基金会和负责人自由支配,而美国富豪们只需要将慈善基金会的继承人任命为自己的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给他们过渡95%的财富,这远远比正规的继承方式更好,既少交了大笔税,又获得慈善的美名。而美国也对于这种“漏洞式”的操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看上去代价高昂的遗产继承税实际上不过是一张废纸。而最终谁在为类似这种遗产税来买单?我想还是大部分的普通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