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投资协定传来好消息?
苏牧野
好消息其实并非协议“在翻译中”——因为翻译是任何一个外贸协定必经的技术性环节。真正的好消息其实在于,这是两个月前欧洲议会宣布内部将“冻结”对这个协定的审议程序之后,我们从官方听到的第一个关于这一协定的消息,而且中方的说法意味着,起码它还没“黄掉”。中方愿意这么公开表态,也可以被视作是向欧洲发出的一个示好信号。
中欧去年底宣告中欧投资协定的初步谈判完成。就算没有出现新疆棉事件导致中欧间互相制裁、以至于欧洲方面搁置协定的波折,从宣告谈判完成到最后协定生效,还有相当长的一个程序要完成,简单来说如下:
首先就是法律文本的核对与翻译。欧盟有27个成员,欧盟委员会需要进行翻译形成一共23个语言的文本,这些文本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加上中文,中欧投资协定一共会有24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事实上,从公开信息看,法律文本核对和翻译的工作应该还没有完成,也从来没有过公开信息显示这一工作已被叫停。
按照正常程序,翻译完成,且法律文本核对完成之后,双方的主谈官员应该草签文本以表示核对完毕。欧方签字人草签姓名首字母,中方草签姓氏。
接下来才是关键一步,就是欧盟委员会要为欧盟理事会起草一个签署协定的决定。在欧盟理事会批准签字之后,中欧双方会确定一个签字的日期。双方签字之后,还要各自履行国内批准程序。在中国,估计中欧投资协定履行国务院核准程序即可。在欧洲方面,欧洲议会表示“同意”需要绝对多数议员投出赞成票。英国脱欧之后,欧洲议会共有705名议员,因此至少需要353票赞成才能完成欧洲议会批准程序。
对于专享事权协定来说,欧盟成员国就不需要各自议会投票了,而对于混合协定来说,每个成员的立法机构都要履行批准程序。在上述程序完成之后,欧盟理事会需要履行最后批准程序。之后,协定双方换文,协定从确定的生效日起生效。
可以看出,翻译只是这个漫长过程中技术性而非实质性的一步,翻译还在继续,可以让我们小小松口气。但要将这一协定真正救活,中欧关系必须要出现实质性的改善,比如彼此取消制裁,才有可能。
李彰柯
自从五月份的时候欧洲议会以高票通过一项决议,宣布“冻结”中欧投资协定的审议程序,中欧投资协定的批准进程似乎陷入了一个僵局,这个僵局不仅是对中方而言,对欧盟也是如此。从商务部对其进展的回应能看出来,无论是中方还是欧盟一方,都在观望与调整,其中并不是没有合作和博弈的空间,中欧投资协定前景依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过,就现在而言中欧应该在合作和发展中缩小分歧,能否传来好消息,就看双方能否打破僵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