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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煤电涉虚增货币资金861亿元,遭证监会处罚

2021-08-0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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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因此,证监会对永城煤电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 相关阅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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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受彬

倪受彬

民商法学教授

对于国有企业其造假的激励机制需要深入探析。按照产权理论,高管没有必要去做假。除非有极强的项目奖励与短期利益兑现机制。或者内部人需要新的融资来填坑,甚至仅仅是一种政治投资。国企通过资本市场做假还与监管机构给予国企不平等的融资便利有关,对于大型项目背后的长官意志与做大做强的政治正确对监管也是一种俘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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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的强硬派

温和的强硬派

资深财富管理从业者

首先澄清一下标题,累计虚增了861亿现金,这个说法并不严谨,去年虚增的和今年虚增的简单相加,这个数字并没有太多的意义。但即便如此,2020年9月30日单次虚增现金也超过了270亿,足以坐上国内财务数据造假排行榜的头把交椅了。

在热闹之外,值得关注的是,永煤这次的手法和之前康得新如出一辙,都是母公司通过银行现金管理协议的缺陷,从而实现财务造假的目的,这个手法简单,但却屡次得手,说明国内的债券发行机构、评级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缺乏对这一金融工具的正确认知。

伴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进化,债券市场的大坑可能会越来越多,监管的罚单也一张紧似一张,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此时意义也格外重大,相比于“公开债务不违约”的过去,提高自己对于金融市场的专业素养,才是在未来能够避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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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海波

许海波

金诚同达律所金融组高级合伙人

非常奇葩的现象。竟然把对母公司的应收账款虚列为货币资金,明目张胆地造假、虚假陈述。然后再衍生出一个惊悚的标题,巨额存款不翼而飞。又回到初心的问题,所有者为什么又缺位了?国退民进,国有资产流失了;国进民退呢,所有者缺位了,治理虚设。国企越搞越大,民企越高越怕。好吧,还是混合所有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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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彬

王成彬

宏观经济研究员 资深财经媒体人

具体来看,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分别虛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 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54.03%、62.56%、57.28%、 57.86%, 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7.94%、14.52%、 14.68%、15.74%。 经计算上述虚增货币资金累计达861.19亿元。
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公告,旗下“20永煤SCP003”10亿元超短融到期无法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当年11月23日,永煤控股又宣布,由于受疫情冲击企业经营承压、债券市场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导致发行规模皆为10亿元的“20永媒SCP004”、“20永煤SCP007”皆未能按期足额兑付。
据悉,永煤控股的违约行为引发债市连锁冲击,全国煤炭类债券、河北、山西、云南等地的国企债均受波及。不过,随着监管出手,信用债市场风波逐渐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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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冲啊

厦大冲啊

河南的煤电控股企业虚增巨额货币资金,导致信用信息违规披露,引发了高管等一系列变动。这家省属国企盲目摊大饼,将资金收入做了不合理的归集,造成账目虚增混乱,导致在很多业务板块资不抵债,最终现金流压力过大而暴雷。

对于能源板块的企业来说,真正重要的其实是看好自己的家底。拓展业务固然重要,但也需要审时度势,在顺应全国大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做到量入为出,从长远的价值投资进行考虑。特别是对于国企而言,防止国有资产就是才是提速增效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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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光

一束光

只罚款,而且才两百多万?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国内对财务造假,大公司恶意做假这件事情那么的不重视,为什么我们国内金融市场上只有做多没有做空的机构,好像金融市场的灰色地带额外的多;
不管是民营还是国企,有比较大规模体量的公司就应该以身作则苛职守法,现在已经是国内金融开放的下半场了,开放要慢慢来,监管标准与力度也应重新定位!期待我们国家的金融市场能够发展的越来越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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