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车主,被特斯拉索赔505万元
2021-09-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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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全国首例特斯拉“退一赔三”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构成销售欺诈,驳回上诉,退赔车主韩某共计151万余元。9月26日车主韩某在其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表示:特斯拉方面近期以自己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自己告上法庭,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合计索赔505万元。 | 相关阅读(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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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铭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斯拉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韩某,有点美国滥诉文化的作派,但是很失大公司的风范。
从名誉权侵权这个诉由而言,法律要求的是使用侮辱、诽谤的手段,韩某在微博中的个别词语确实不当,但是是在双方争议久拖不决情况下的情绪发泄,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侮辱、诽谤”,也不会由此降低社会对特斯拉的评价。真正让消费者对特斯拉失望的,恰恰是特斯拉对消费者维权的反应和态度。
大公司的“大”,不仅是品牌大,更是胸怀和格局大,如果因为消费者一句气话对薄公堂,高低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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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移动互联网
一般情况下,在个体消费者与公司的诉讼之间,由于消费者一般都属于弱势的一方,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舆论上,一般都会多弱势的一方给予充分的保护,消费欺诈中的“退一赔三”即是对销售产品公司的一种强有力的警示和惩罚。
如今强势的一方企业反倒过来起诉消费者并进行巨额的索赔,这太让人匪夷所思了,消费者虽然用词过于激烈,采取的手段也比较激进,但这也还是因为特斯拉的态度被逼的,而且在上海车展车顶维权的河南籍车主也被警方拘留惩罚,而且在行政处罚后并没有再采取过激的手段来继续维权。
特斯拉法务过于强势的姿态其实不利于特斯拉这个品牌在中国的长足发展。此前有大连的消费者对奔驰品牌的售后服务不满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关的言论被奔驰起诉至法院告其侵犯名誉权,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些网络所发的文章未超出消费者对经营者正常的批评,评论的范畴,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法院也认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此对于此案的前景,我并不是十分看好,特斯拉能够胜诉并获得消费者巨额赔付的可能性很低,一旦法院这么判决,对于消费者保护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