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2021-10-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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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 月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 相关阅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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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彰柯
一入投行深似海
最近一年来,教育部门在教育问题上动作频频,现在又出台了家庭教育法。这个法主要内容就是强调父母及子女监护人,有对其进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同时还要贯彻双减政策。这就算没有法律强调,如今家庭教育和早教教育也已经十分火热。不过,下面一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有点让我费解,这是预示着政府机关要家访对家长进行监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