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或将成市县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
王衍行
文章的标题、文中的个别观点带有极大的诱惑:
一是个别市县级政府,其主要收入来源、地方债务等,寅吃卯粮的状况极为严重,甚至处于无解状态,需要断臂求生,若任其无序发展及风险蔓延,则必然危及系统风险。基于此,如果指山卖磨地得出结论:房地产税或将成市县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可能会更加使这些市县级政府盲目乐观、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地扩张负债规模。这是误入歧途之举。
二是改革试点不是板上钉钉。既然是试点,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在试点过程之中,就得出纸上谈兵式结论是毫无意义的。国务院10月23日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为期5年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此举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中国是否需要实行房地产税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十多年,争论是明辨是非的最好的方式,试点是争论的进行时,但不是争论的完成时。试点必须实事求是、集思广益、权衡利弊,否则,于事无补。
三是需要考虑时与势。房地产税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如今,房地产低迷的现实可能把中国经济拖入急剧下滑之境,房地产税进程的难度或将加大。一个重要的初衷是,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地产投机的成本,有助于降低房价。但是,不战而胜的局面正在或已经出现,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处于低迷状态,房地产投机减少、房价降低可能是个别地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趋势。至少,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价值不如高歌猛进的过去时。这是市县级政府的挑战,更是机遇,机遇伴随着挑战而出现。可以预计,未来,市县级政府可能不会像以前那样,轻而易举、甚至依赖巨额举债、土地财政等随随便便成功。
当然,我们必须积极支持改革,“苟利国家生以死,岂因福祸趋避之。”
多加香菜
这个观点我无法认同。虽然现在很多县和市对土地财政有着很大的依赖,但未来发展地方经济的要点在于多培育优质的企业,增加税源,而不是在房地产税上动脑筋。全球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主要来源是靠向居民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的目的在于通过增加持有多套房屋的成本来调节过高收入,平抑过高的房价,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会增加部分财政收入。因此许多专家建议房地产税的起点一定不能太低,譬如免税的门槛一般在两套房,或者人均免税面积在60平米左右,当然这也会因为不同的城市而不同,但收税的目的绝不能是增加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