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渤海银行说明“28亿存款挪用”事件
王衍行
渤海银行回复证监会国际部问题具有较大的难度。
据证监会官方网站获悉,证监会国际部11月12日对渤海银行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要求渤海银行详细说明南京分行存款人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禾药业”)、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制药”)相关存款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同时要求银行就公安机关是否已立案侦查、银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行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该事项是否对银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等进行详细说明,并要求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应该说,证监会国际部提出问题的水平相当高,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分析,渤海银行再用大话、套话、虚话来应对上述问题,已经难以奏效了。加之,受康美赔偿24.59亿事件影响,律师在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上,需要深思熟虑并瞻前顾后了。
渤海银行在金融风险、选人用人等问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2018年,天津市委巡视组向渤海银行反馈巡视情况,指出渤海银行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对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不确定性重视程度不够,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渤海银行选人用人上的极端做法,令人哭笑不得。譬如,2021年2月,渤海银行董事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渤海银行行长、副行长共6人,这类银行如此大规模招聘管理层,在历史上极为罕见,人们不禁要问,为何发出了推倒重来、凤凰涅磐的信号?渤海银行的企业文化如何传承?
毋庸置疑的是,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所暴露的突出问题是,渤海银行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甚至形如虚设,对银行最为基本的业务,或一窍不通,或肆意妄为并群体违规、违法,使银行内部人员违法违规操作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作案情节及危害程度令人发指;在防范风险问题上,敌友不分、强词夺理,极端到了难以理喻的程度。
总之,“28亿存款遭莫名质押担保”一案,使人们必然联想到,渤海银行的三级机构(总行、分行、支行)的相关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行为,可能是个大概率事件了。对此,渤海银行没有必要揣着明白装糊涂,并把依法寻求司法解决当成承担责任的挡箭牌。
许海波
案件的事实还没有水落石出,但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已经凸显出来。任何一方是否违背诚信义务,银行在存单质押的办理过程中是否合规,以及是否存在涉嫌犯罪的情形,应当尽早得到澄清。监管部门必然已经介入,在形成汇报材料的过程中,应基于整体策略化解纠纷,并收集相应的证据,应对后续可能发生的侵权诉讼。
南城樵夫
渤海银行28亿贷款事件已经在网上发酵了很久了,一方面是储户表示“毫不知情”,一方面又是银行宣称的“三倍利息”,这中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勾兑,公众又该相信谁,现在竟然成了一个“罗生门”事件。
在事件已经发生这么久的时候,证监会才介入,要求渤海银行提供相关的说明,未免有点太晚了。不过行动起来总是好的,上市银行代表的是整个行业的脸面,如果连上市银行都频频发生这样的事件,那么公众和投资者的信心都会丧失。显然渤海银行并没有做好这个表率作用,作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中小型银行,最近一年的股价已经几乎腰斩。
除了这28亿元的贷款事件外,渤海银行也屡屡爆出其他负面信息,譬如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大街支行的王磊因对该支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银保监会滨海银保监分局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而在深圳,渤海银行获罚160万元,因为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关联房企和贷后管理不审慎。
知行致远
这两年发生的一些银行对投资人的奇葩事件,颠覆了我们一贯对银行理财就是安全的认知。。。其实,理财投资风险无处不在,关键是我们对风险的识别、敬畏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