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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发行承销规定来了,借鉴科创板并保留直接定价制度

2020-05-2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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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证监会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对询价定价、定价制度以及完善市场重大变化情况下的应对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更全面和详细的规定。

据证监会介绍,《特别规定》的起草思路借鉴了科创板经验,紧扣存量板块特点。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过程中,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制度取得积极效果,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发挥,《特别规定》借鉴科创板核心制度安排,在基本制度上与科创板总体一致。同时,充分考虑创业板作为存量板块的现实复杂性,在防控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作更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 | 相关阅读(第一财经)
董元元

董元元

旅居全球各地

两会召开伊始,证监会就针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所做的全面而详细的规定,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看出,按照复制科创板主要制度并依据实际情况予以优化的思路,创业板借鉴了询价投资者类别、不同询价方式下的发行项目、报价形成机制和配售门槛等方面的规定,授权交易所制定具体指标;同时结合存量改革的特点提升了制度安排的包容度,比如保留了直接定价制度和市场重大变化应对机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已经通过了前期试点检验并搜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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