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独董“集体”辞职上热搜,明年保费要翻倍?
苏牧野
“董责险”是舶来品,被引入中国市场已有二十多年,但中国特殊国情意味着,它在国内的覆盖率远低于国外。
特殊国情就在于,A股市场曾经普遍认为,上市公司被罚,董事个人,特别是独董,是无需承担个人责任的,因此“董责险”的投保率很低,费率上考量的主要是公司责任。直到近两年,由于新证券法的落地及瑞幸咖啡案,“董责险”开始被重视起来。再到本月,康美药业的独董们因承担连带责任而被重罚,引发一大波独董辞职潮,留守的独董大约也心有戚戚,很多上市公司大约就想到买个保险,抱个佛脚,稳定军心。
不过,“董责险”赔付,是有前提的。如果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之类原因被起诉或责罚,董监高个人必须证明自己对此不知情,也没有参与故意造假。
反过来想一下,如果独董们对公司是否在财务造假一无所知,那么恐怕没有执行好自己的职责。这个险起到的是“兜底”作用,但独董们理应对自己、对上市公司都有着更高的要求。
刘春生
恐怕以后将不止是董责险保费翻倍的问题,独董的收入也会翻倍上涨,另一方面,此事爆发后,不少人对独董职务也会敬而远之。从这角度来看,康美案必将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无论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还是独董,该尽的义务都要尽到,否则上市公司作恶,中介机构当帮凶,独董当和事佬,受损的是各类投资者。
而资本市场如果起不到发现好公司,淘汰垃圾公司的功能,必然劣币驱逐良币,成为一池浑水。
引領Manuel
对于中國的上市公司董事會聘请独董,实际上就是个花钱买个陪衬,而对于大部分学者教授出身能当独董挂个名,开开会,走走过程,提交一些可有可无的董事提议,在实控人和大股东面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顺便有点外快拿(每年少则10几万多则3/5十万)何乐而不为呢?这么多年来独董这个角色,根本起不到独立审慎的作用,在潜规则面前,大家都误认为保留意见,勤勉尽责都是会审计师和律师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他们的事,这个事件打破了多年的规则,独董圈犹如惊弓之鸟,集体恐慌,或者寻求避险,对冲风险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