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虚拟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每度加价8角
2021-12-0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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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0.8元。 | 相关阅读(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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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
2018年,国内首个正式授牌的区块链产业试验区在海南生态软件园成立,吸引了以火币集团为代表的一批币圈企业落户,当时坊间甚至流传着海南将成立比特币交易所的传言。在那个时候,虚拟币作为区块链产业分支之一,受到了不少政策优惠。
不过2020年5月画风一转,海南政府紧跟中央决定,一纸《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严格依法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的通知》把虚拟货币定性为了非法融资。可是本着办法总比困难多的精神,一些玩家开始做起了离岸操作,从而继续留在了海南。
本次海南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挖矿”施行电价上浮,叠加11月初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12月1日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价格市场化的决定。两者协力从“挖矿”成本端进一步对虚拟币进行了较大的打击。海南这座曾经的虚拟币爱好者天堂未来可能真要坍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