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遭遇“未看先评”,记者曝光水军控评潜规则
李良东
公众引导是社会传播中带有特定目的的行为,所以从其目的和采用方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上,都可以去辨别什么可以被允许、什么应该被制止、什么应该被严惩。个人行为的造谣传谣,伤害到他人的都比较容易被判定其性质和应承担的责任。但成语中的“三人成虎”、“指鹿为马”都反映了集体造谣的法不责众。好在今天的数字化媒体,已经为虚假信息的溯源带来了便利。
即便如此,当谣言四起时可能证伪尚未发生,严重的伤害就已经发生且可能对公众认知产生长远影响,正所谓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轻飘飘一句话、大家有来由没来由地恶评社死一部剧、一个项目、一个人的情况在社交媒体时代也变得更容易了。
中国高度发达的数字化传播环境,滋生了无所不用其极的招式,也成为了考验治理者水平和公众辨识能力的试金石。对于治理者来说,政府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评判与管理,社交媒体的运营者则需要极强的能力去分析辨别,不仅是合法的问题,也包括发布信息的事实性与全面性、是否涉及侵害个人及公众利益、是否触及隐私保护等等。
公众辨识能力一定是在不停的摔跟头里成长起来的,电话诈骗是用血和泪进行的普法教育。所以从治理层面上看,既然数字化溯源具备可能,既然公众容易盲从,就应该对违规行为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在大家都可以更负责任、更理性地接受与表达时,才具备更为开放的公众话语环境。说回到给剧投票打分这个具体的事情,其实系统完全可以建立专业实名评分和公众打分两个不同机制;如果有恶意评分的情况,公众必定会看到二者差异,会带着更为客观的角度去自己欣赏评判了。
逹西先生
不论哪个社交媒体平台上,普通用户可能觉得最为烦人的就是粉圈,和粉圈们的所谓控评。而粉圈的控评,就是从这些影视剧的水军和刷分控评演化而来的。而现下流行的小鲜肉和流量明星,也因为有粉圈里粉丝们的自发控评和刷分,会被更多的影视剧青睐,粉圈控评之下,只会让更多的普通观众们敬而远之,这也是为什么几个视频平台花了天价买下有流量明星出演的影视剧,完了盈利和口碑却一再扑街的原因,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