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2022-02-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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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支持地方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解决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问题。 | 相关阅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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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木
执大象 天下往
无论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还是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中华民族“孝为先”的传统美德为人称道,毕竟谁都有老的一天。《规划》对儿女有能力,不孝的行为说不,足见我国养老形势之严峻和国家对养老事业的重视。
中青年人在忙于事业的同时,还要承担照料父母和儿女的双重责任,压力大,照顾父母力不从心;护理、康复医疗短缺,还有失能老人的增加,产生了巨大的养老护理需求,这些都是现实。加之空穴老年家庭不断增多,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迫切需要社会化。当然还有诸多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养老机构不足,无法让人放心;社区养老设施不完善等等。
老龄化问题必然要解决。而靠政府提供经费或仅靠退休养老金、城市低保等是无法完全解决长期的养老护理费用的。因此我们要举全社会之力建立适合国情的养老照护模式。同时,也要加强孝道教育,尽到儿女尽孝的责任。在满足老人养老的物质需求同时,更要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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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独生子女政策宣传来讲,国家负责给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呢,现在8090后,夫妻带3个孩子,养4个老人,统计学工资也就12000吧,赡养是义务也是道德基本,但是纳入征信就草率了。好比一日三餐是常识,有人吃不成早餐肯定是有苦衷,不能因为不吃早餐入狱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