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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睢宁县通报一名婴儿在医院死亡事件

2022-05-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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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 相关阅读(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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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Eric

发生在江苏的这起婴儿死亡事件,可以说是又一场新冠疫情次生灾害的典型案例了。在之前西安、上海等地爆发疫情的过程中,不断有老人和幼儿甚至孕妇,因为核酸证明的问题被医院拒之门外,失去了生命。

在奥密克戎致死率已经极低的现在,毫不夸张地说,可能因为防疫问题没有办法及时就医而去世的急症和重症病人,要高于因为新冠疫情而去世的人数。虽然上面已经严令医院不可以因为核酸拒绝急诊病人,但是在硬性的防疫任务下,医院也会将防疫置于人命之上,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化解的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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