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已经进驻,长沙比亚迪目前正常运转
邹佳铭
比亚迪长沙工厂因污染问题,这几天深陷舆论风波。作为吃瓜群众,在事实没查清楚之前,发表任何意见都是不负责任的,尤其是作为法律人。
但是,5月7日晚,比亚迪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声明,称:“在比亚迪雨花区紧挨工业园区的部分居民区,或存在异味情况,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并积极改善。针对网传‘排放超标引起流鼻血’的情况,属于恶意捏造关联,已报警,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这则声明明显是高高举起大棒的姿态,着实与其在行业中的地位不符。
我们暂且把“排放超标”是否属实放一边,只说在“周边小区上百个孩子出现不明原因鼻出血,大人也出现恶心呕吐、久咳不愈等症状”,发生了群体性健康事件的情况下,居民维权的方式是否有问题?
多人持续的相似症状,就能排除是个体原因,只能从共同的环境入手找原因。汽车制造过程中,涂装等环节经常使用的大量化学产品,处理不当,就会污染周边大气和水体,这是一个常识,也是比亚迪2011年将生产环节从深圳宝龙工业区搬离到长沙的原因。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显示,有居民信访举报比亚迪涂装车间油漆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经当地执法部门联合调查属实。同时,比亚迪也曾因喷涂车间废气排放污染,被列为省级环保督察重点监管对象。
尤其是,小区能闻到刺鼻的气味,不仅是居民们的一致反映,在多方参与的沟通会上,环保部门和比亚迪公司代表也承认这一事实。这就足以建立比亚迪与居民健康受损之间的联系。
据此,居民们向政府、职能部门、比亚迪反映情况,或提出诉求,就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那么,网传“排放超标引起流鼻血”的情况,就不属于“恶意捏造关联”。相反,依照相关法律,比亚迪在此情况下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废气排放与居民健康受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就是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中的严格责任。
虽然,居民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向相关部门反映、向媒体披露、与比亚迪协商,都是法律赋予他(她)们的权利。当然,报警也是比亚迪的权利。但是,我很好奇的是,比亚迪以什么罪名报警?
可能的选项是: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罪?但是,诽谤罪的对象不能是单位,更为重要的是两罪都要求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比亚迪认为是“恶意捏造关联”,但是法律并不要求原告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反而是被告若不想担责,需要拿出证据来否认排放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小区能闻到气味、比亚迪存在排放问题的事实前提下,这就不是“恶意捏造关联”,而是建立了损害与排放之间法律上的关联,何罪之有?
比亚迪在声明中也承认:“或存在异味情况,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并积极改善。”同时,据凤凰网新视界报道,双方之前沟通的结果是,比亚迪承诺:一期项目将彻底整改。二期已经完成了环保设备安装,现在正在调试,需要一段时间。
但是,比亚迪一方面承认排放有问题,一方面又向公安报警居民“恶意捏造关联”,这不是“贼喊捉贼”吗?就象两个小孩平坐扳手腕,一方将胜的情况下,另一方不仅站起身,还顺手拉上傍边的人一起压制对方,这不仅破坏了游戏规则,以强凌弱的姿态更是难看。
虽然还没有官方的调查结论,比亚迪一直以自己委托的检验报告为根据,主张排放符合标准,辩驳居民的诉求,这份报告成为比亚迪的挡箭牌。但是,有如下几点质疑:
第一,所谓的标准,是在厂区与居民区间距合法前提下的标准。如果间距不合法,是不是也不能以此为标准?
第二,检验报告是由比亚迪单方委托机构出具的,有可能丧失中立性,应当由执法部门指定权威机构出具。
第三,居民说废气排放的高峰期是傍晚到第二天凌晨,刻意避开这个时间段的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排放标准是追究刑事和行政责任的依据,但是对于民事侵权责任而言,只要人身损害与排放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就可以。
退一步讲,即使比亚迪排放符合标准,也不等于它没有责任。所以,重点不在于排放是否合规,而是损害和排放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且这个证明责任应该由比亚迪承担。
最后一点补充,如果存在违规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事实,企业不仅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一种应当由公安立案调查的犯罪行为,被害人到底是谁,一目了然。
当然,我们更愿意相信比亚迪作为中国电动汽车的民族品牌,能担负其“民族”的期望,不仅造福一方经济,还保卫一方蓝天。在蓝天之下不仅是你我他,更是我们共同的未来!
张国防
一些孩子们及其家人健康受到了实质影响,这是非常严重事情,无论如何解读和辩论。
这是个绝对量,不容讨论,不容分析;
即便是质疑,也要先切实关注一下这些孩子及其家人的健康问题为基础前提。
同时的,长沙BYD事件过程中,也同样出现了一个容不得讨论、容不得分析的事情:绝对清洁的空气、水和综合环境。
污染,听起来当然不令人愉快,但要禁止所有的污染活动,即便是没有现代工业产物的工厂、汽车等,人类生活环境中的牛马鸡鸭粪等,也是环境污染的范畴;况且现代生活所需的工业品、工业服务,必然会有环保污染副产品。否则,如果倒退回去的话,更多的包括事物不够引发的饥荒和战争,医疗难有保障导致的寿命减半......
所以,这不是一个“结果主义道德推理(Consequentialist Moral Reasoning)”范畴的事情(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取决于道德行为的后果),而是康德的“绝对主义道德推理(Categorical Moral Reasoning)”范畴的事情,也即道德有一定的准则和行为规范,以动作的意图、过程为考量,而不是结果。
用经济学的话术及其基本原来阐述一下:社群和社会,不是要完全消除污染,而是要权衡成本与利益(收益、获益),以便决定允许那种污染,以及允许多少污染,同时,受到污染影响城建规划、社区居民相应得到怎样定性、定量的补偿。
也即,这是一个平衡量,不是一个绝对量。
就长沙BYD事件而言,这是一个平衡态、均衡态,不是一个绝对放任污染,或者说绝对取消工厂的事情。
是居民个体家庭、居民社群社区、工厂、工厂就业和税收、工厂带动的产业链、工厂带动的金融资本链、BYD消费者、BYD权益持有人、媒体、学者、全球环保认知和执行阶段及其舆论、区域政府、中央政府等诸多相关方的平衡复合函数。
就已然出现的事情,尤其是已然影响了孩子及其家人的健康这件事,以经济学的一些词汇和结构:产权、科斯定理、成本、收益、边际、外部性、外部性内在化等,简要分析起来:
第一层:外部性(Externality)的私人解决方法。
无论如何讨论、行动,占比最多的,其实还是“外部性的私人解决方法”。
“工厂污染”,是“居民主权”,和“工厂主权”,两个清晰主权间的“负外部性”。
因为工厂的污染行为,影响了居民的福利和权益,又没有适配的补偿,那工厂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就失衡了。这也是当下事件的源起,以及还在失衡中交互着(居民方拉横幅抗议、报警、诉诸媒体;工厂方解释、合规性行动等),交互的方向,是朝着新的平衡态发展,现在尚在过程中。各方花费的时间、精力、费用,皆是外部性内在化(Internalizing the Externality)的成本。
其实的家庭中、社群中、工作中、日常生活中很多事情,就是在这种“外部性私人解决方案”中得以找到新的平衡,也就是科斯老先生的定理(Coase Theorem):私人经济主体可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外部性问题。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分配,有关各方总可以达成一种协议,在这种协议中,每个人的状况都可以变好,而且,结果是有效率的。
第二层:外部性市场无效率或者市场失灵时的公共政策干预
外部性私人解决实际上会发生“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ast)以及有时会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和承受,比如,工厂可以出资,让周围受影响的居民全部搬迁,远离污染;想来成本数以几十亿计。
那么这时候就需公共政策及其持有人政府发挥作用。
而且,这并非哈佛Michael J. Sandel(桑德尔)的课堂失控电车之问中的闸机扳还是不扳的问题,“宏观经济发展”与“个体健康”之间,是可以有新的均衡,以及可以有跳出存量跃迁增量角度的均衡。
经济学角度,政府公共政策工具有两类:
一是命令与控制政策:管制,也即行政命令、规定、禁止等,约束工厂排放量、排放时间等。这是一个选项,但也隐含监管治理成本,以及宏观经济成本及其的不进则退。
比如面向工厂,关闭也是一个方向,综合成本显而易见;如果不关闭,有效率的、定性、尤其是能够边际定量的规则,政府监管治理者需要了解有关特定行业以及这些行业可以采用的各种技术的详细信息,但这件事情,显而易见是困难的,成本巨大的;
比如面向居民,搬迁,成本依然巨大。
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比如用于纠正负外部性影响的矫正税(Corrective Taxes),以税收,作为工厂面对污染的外部性内在化,以促进私人决策者自己解决问题。
BTW:在这样一个具体的场景中,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作用的时效性适配不上。
第三层,公共政策干预的多层次性
这涉及到区域政府,包括但不限于就业、税收、产业链、金融、资本、民情民义等,涉及城市规划部门在汹涌澎湃的城市化进程的大浪中的具体的用地规划(比如,工业用地与住宅用地的先后、安全距离等;与之相关的,即然工厂周边既成事实有了居民社区,那工厂扩建生产线时,还可不可以上行涂装焊接工序等);
涉及到行业治理执行部门、行业监管规则和边界的制定部委和协会、中央政府等;
涉及到媒体舆论、公司全球股东、全球环境关注等。
事情的发展,必然有其起、承、转、合,以当下政府的行政级市场化干预方式、方法、工具等,比如,当下当地政府组织的专项调查组已经成立并进驻开展工作,必然不会让这类环境污染恶化成为“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
事件会随着包括但不限于拉横幅、发声明、政府干预、媒体参与等多方的各类交互中结合"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和“帕累托改进”中达到新的均衡。
会不会是帕累托最优?
其实的,在偶看来,有比帕累托最优还优的均衡态。
帕累托最优的状态,是"存量"范畴的最优态;虽然叫做最优,但只是相对的均衡而已,比如工厂和社区的物理位置不变、工厂不搬继续生产的话,现有存量状态新的均衡下,污染还是会有,居民健康还会受到实质的影响(尤其是孩子的健康,不是补偿多少资金能够弥补的),工厂的产量、产能、生产周期、产业链、金融资本、行业竞合还是会受到影响。
比最优还优的在哪里?在于跳出存量,在增量;
增量在哪里?工业化引起的矛盾,找工业化,找科技创新,找资本支持的新技术,边际成本适配的新技术,解决掉工厂的污染源。
比如,这次长沙BYD工厂的VOCs挥发物,是可以用包括但不限于光解光催化VOCs治理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等,加上在线检测等辅助技术得到解决。
这样的市场化科技创新,因为面向的是环境公共品,所以,同时确实也需要政府以市场为基础的产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补贴”等,作为这个行业的正外部性激励,使得这一领域的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获得外部性内在化。
实际的行动中,BYD工厂依然进行着,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对现有涂装车间进行技改等。
之前投资过一个光解光催化VOCs治理技术项目,遗憾的是暂停在环保产业的周期性发展洪流中;如果尚在健康运营,到是可以参与解决这次的长沙BYD工厂污染时间的增量均衡。
这样的事件,当然不是个案;林林总总,所投资项目经历的草甘膦生产商、成衣印染厂、印刷厂、科研机构实验室、晚八点之后的山东半岛等等,各种复杂VOCs......
期待这样一个事件,可以促进“基于科技创新的环保产业新周期”的触底反弹,进入一个上升期,成为这一领域外部性内在化启示及其启示之后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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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
实际上比亚迪面临的污染指控并非仅此一起,此前深圳比亚迪也曾多次陷入污染争议。而这次长沙比亚迪的曝光程度尤为显眼,个人觉得有一定城市和该工厂此前负面消息的影响叠加。围绕本次事件比较关键的争议点,就是先有厂还是先有居民生活社区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城市规划设计的不合理,猜测近十年,无论比亚迪还是当地政府都没有真正从长远考虑过相关环境如何与周边的人和谐共生。另一个问题,就是该工厂的工业废气是不是在夜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想做新能源汽车的领导者,比亚迪还是在ESG方面多下点功夫吧,否则围绕其电池污染与减排成本的议论声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