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缓刑期内诈骗死刑犯获刑
2022-06-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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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江西吉安中院披露一起诈骗人员缓刑期内犯新罪案件,数罪并罚获刑六年三个月。女子万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在吉安市看守所与邓某相识。得知邓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万某拉大旗作虎皮,谎称“上面有人”:“只要钞票到位,15万!可以二审改判死缓。”法院审理后认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万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与新罪并罚。万某犯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九千元,责令退赔七万元。 | 相关阅读(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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逹西先生
看到这条新闻,不禁感叹万某也算是个人才了。人在监狱里蹲着都还不忘拓展自己的诈骗业务,这精神简直是新时代的劳动楷模。试想打工人们要是有人家一半的热情和行动能力,即便不走上人生巅峰,至少也不会再天天闹着躺平摆烂。
当然,万某的事迹还告诉我们:心理学很重要啊,贩卖焦虑更是各行各业的创富密码。假如邓某不是被死刑困扰得蒙蔽了双眼,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万某诈骗犯的身份,从而避免这场闹剧。
套路不分界限,穿越出缝纫机踩得嗡嗡作响的监狱,回到我们这个洗脑广告词无处不在的自由世界。不怎样就怎样的焦虑营销无处不在,只要你内心稍微有一点松动,它们就能乘虚而入。想想你上一次为此买单是多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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