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意愿且服从安排前提下,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2022-07-0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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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做好对大龄失业人员、长期失业青年、零就业家庭成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和刑满释放、戒毒康复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其中提到,在有就业意愿且服从安排的前提下,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1个月内家庭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3个月内实现就业,确保今年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不少于5万人。 | 相关阅读(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