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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又一城出新政:房价每次降幅不得超5%

2022-07-0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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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7月4日,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上述要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规程正式实施之日起,可进行一次销售价格申报调整,调整后需在3个月后方可再次调整。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5%。从中山楼市成交量看,拥有446万常住人口的中山市去年住宅成交52095套,同比下降5%,为七年来第二低。全年月均成交为4341套。 | 相关阅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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