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又抓获一批村镇银行案嫌犯!河南:4家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方案即将公布
新华大厦的老马
“存款保险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不是法律而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同法律一样列为法律依据。所以此事件在法律适用上没有问题。但保险合同有两个重要的原则,一是重大诚信原则,一是可保利益原则。按照“存款保险”的规定,各存款机构是存款保险的投保人,但如果村镇银行压根就没收到这笔款,也就是说它帐上没有这笔钱,也就是没有“可保利益”。如果它在明知帐上没这笔钱的情况下仍然向保险公司投保,则违返了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它向保险公司隐瞒了实情。所以基于上述情况,保险公司有权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并拒绝赔偿,何况有的村镇银行可能没有去投存款险。这是其一。
其二,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易引发道德上的风险。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者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高存款利息的银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也会弱化,在经营活动中就可能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此外,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特殊问题:主要是四大国有银行有政府为其做后盾,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险,为了节省运行成本,显然不愿加入存款保险体系。如果不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纳入这一体系,那么由于保险基金数额小、范围狭窄,就很难保证银行资金发生大量损失的时候对储户进行赔付。
不再犹豫
这个公告虽然字少但没有一句废话,主要是两方面:
1)相关责任认定。主犯(骗了11年且已跑路),参与者的角色和犯罪/过错定性(村镇银行、第三方互金平台、资金掮客)。
2)事件性质。“进行揽储和推销金融产品,以虚构贷款等方式非法转移资金,专门设立宸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
能定成存款的应该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
南城樵夫
在上次河南省给维权的村镇银行储户赋红码之后,后续的处理看起来并没有让这场风波平息。最根本原因还是村镇银行的问题没有解决。虽然看媒体报道,似乎河南省和金融相关部门一直在对村镇银行进行处理,到处都是“重大进展”。但是在现实中,储户们身上又背上了红码,变得寸步难行,勉强到了现场维权的储户们,似乎也有冲突发生….现在警方虽然在抓捕村镇银行相关人员,但是储户们的钱到底到了哪里?似乎谁都没有结论。
陈鸿基
真的猛士 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 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 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
——鲁迅《纪念刘和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