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辞退拒绝调岗员工被判赔38.25万元
2022-07-1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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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葛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显示,葛某2013年11月7日入职新东方迅程公司,2020年11月20日,新东方迅程公司与葛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1年3月16日,新东方迅程公司以葛某不服从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岗位调整安排,未到新岗位报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葛某认为调岗不具备合理性。于是,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新东方支付年底双薪4.9万元和解约赔偿金44.63万元。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新东方迅程公司支付葛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25万元。 | 相关阅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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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香菜
新东方辞退拒绝调岗员工的官司看上去是件挺小的事情,不过却折射出一些企业HR的惯用技巧:以调岗的名义施行降职降薪,有些甚至会进一步引导员工自动离职来实现为公司节省裁减员工赔偿金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除非公司太过分,否则大多数员工还是会配合调岗的,跟雇主对簿公堂的情况更是不多。葛某在本起诉讼中的成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为那些吃哑巴亏的雇员提供一些借鉴。但是经过这样的传播,某些公司可能会有修改员工章程的打算,譬如增加“无条件接受调岗”这种霸王条款。这点打工人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这样的条款本身就不合法。
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工作中却多少不是这么一回事。每一次打工人合理诉求在司法上的胜利,都能起到跬步千里的效果。而合法履行劳资关系氛围的巩固,也将营造出更和谐的社会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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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宝
好棒!为我们打工人扳回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