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还是霸权?五粮液:我不管,沾了“粮液”就是我的!
2020-07-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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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五粮液上了热搜,却不是因为股价或者产品,而是因为“七粮液”。
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五粮液公司申请的“七粮液”商标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维持了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对“七粮液”商标不予注册的裁定,驳回五粮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相关阅读(中国新闻周刊)
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五粮液公司申请的“七粮液”商标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维持了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对“七粮液”商标不予注册的裁定,驳回五粮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相关阅读(中国新闻周刊)
一只饺子OAQ
商标局对于客户注册的商标还有一个“显著性”的要求,微信申请的“小程序”、阿里巴巴申请的“办呗”、B站申请的“弹幕”都因为“容易被混淆、不具有显著性”而驳回,“粮液”本身也是一个不太显著的词,这也可能是“五粮液”注册了所有数字粮液大家族,却没能注册“粮液”的原因所在吧。支持正当维权,不过对于那些相关性确实不大,也没有恶意的对手,还是要“得饶人处且饶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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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安琪
想当时间的朋友
LV也有类似这样的故事。美国最高法院驳回LV于去年开始对手袋品牌My Other Bag的提出的商标侵权诉讼。My Other Bag,又一次赢了被蹭名气的LV。而且LV已经数次以涉嫌商标西施、商标侵权和版权侵权的名义,和My Other Bag对簿公堂。在2016年,法官甚至说恶搞LV是一种赞美……几番上诉,最终仍是被驳回。
MO7S
维权与霸权之间的界限其实十分模糊。在产品名盗用猖獗的市场中,五粮液其实面对的是不霸权就无法维权的困境。将产品命名为其他数字+粮液的模式本身就是希望依靠五粮液的名誉进行盈利。类似的现象早已不是少见,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或品牌更是数见不鲜。如一些鸡蛋本是家养鸡蛋,却在企业名后加上“土”字,以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是更高价的土鸡蛋。由此,亟需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各种“隐形”侵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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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可
外资公司高管
虽然截至目前五粮液已将“一粮液”到“千粮液”几乎都注册了一遍,但设想如果其能够在更早的时候就拥有商标布局意识,像老干妈打造商标护城河那样,早早地将与自身产品近似的商标都注册一遍,可能就不会出现如今商标抢注、商标驳回等局面了。
至于那些说五粮液“霸道”的,有点看热闹不嫌事大,国内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越来越泛滥,企业保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
_显声
私想的非典典型人物
这与“中航“是一个老师的学生,都是山大王的后代!中航是连飞机都不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