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董秘轻松“捞金”上千万,被判12年
2022-10-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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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锦州银行原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某的刑事裁定书。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一审法院判决孙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并对违法所得及相关孳息予以没收、返还锦州银行。然而,在二审上诉中,孙某力主受贿的1000万元系“经锦州银行时任董事长张伟同意”,相关款项应属关联交易而非受贿;且自己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贪污罪、受贿罪的要求。最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值得注意的是,孙某还曾在岳父母家阁楼放了120万。 | 相关阅读(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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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琛
锦州银行原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某的这个案子,看起来就是一个十分普通的贪污受贿案件。从刑事裁定书上来看,其情节也是似曾相识:堂堂上市银行董秘,却在帮股东解决问题、敲定承销商的过程中大肆收取好处费,最终东窗事发。比较吸引大家注意到就是,受贿超千万的孙某,将其中的120万现金藏在岳父母家阁楼,让人感叹,原来贪污受贿人员都这么喜欢在家里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