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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出手!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

2022-10-3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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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文件要求,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对广告宣传的有关规定。 | 相关阅读(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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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利民

敬利民

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艺人只要一翻车,不用说是涉嫌违法,就连搞婚外恋被曝光,也会一律成为失德艺人,被全网封杀,微博抖音账号消失就不说了,就连以前参演过的电影都有下架风险,如果我们以为这样已经够严格了,那么显然有关部门觉得还不够严格,不然也不会出这样一个指导意见了。

按意见上所示,宣传部门显然对企业和各媒体“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很不满意,而后续要求中也有要求事前把关的内容,这估计会让各个品牌商特别烦愁,品牌怎么能事先知道哪个明星会后面翻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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