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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针对防疫发通告:紧急情况时您有权自救

2022-11-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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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平安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11月3日发布通告,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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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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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这则通告,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大家的惊叹。要知道,在以往这么多回疫情爆发的时候,各地政府和防疫部门发放的通知一般都是强调疫情严重,大家非必要不要出门,就算有紧急情况也要遵守防疫规定。

这次鄂尔多斯直接强调紧急情况下大家有权利采取措施自救或紧急避险,这不禁让人联想到这两天提倒出门就为了给家里宝宝买奶粉的爸爸,和那个因为防疫规定延误病情抢救无效去世的三岁儿童。这不禁引起大家的猜测,这样的通告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否意味着风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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