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品房预售资金或由银行监管改为政府监管
2022-11-1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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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称,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政府组织起草了《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告称,暂停上述《转让条例》中与“金融机构监管”相关的部分规定,并明确深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正在推进改革,政府将接替商业银行成为监管主体。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 相关阅读(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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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律师
这几年高发的“烂尾楼”事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为银行违规向开发商划转预收款,开发商拿到资金后挪用,导致楼盘“烂尾”。
一般情况下,各地对于预售资金的规定都是大同小异的,即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银行根据项目进度和开发商申请给其支付资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和开发商的空间都比较大,开发商高超的公关能力和造假水平,也让一些项目提前能够拿到相关的款项。
政府监管多了一道手续,至于说会不会更加保险,这主要取决于政府办事部门能够多大程度上做到合法合规运作,因为在中国,规定和实际往往都是两回事,在地产圈子中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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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适
在学习中分享自已的点点滴滴
我近日途径揭阳、巽寮湾、中山、珠海、海陵岛和湛江,一路上“烂尾楼”随处可见,而且很多高层“烂尾楼”已经结构封顶,可以判断房子已经预售给了购买者。预售资金如果由银行监管改为政府监管,这等同于政府给金融机构和开发商之间套上了一层“保险”。政府介入监管后,资金挪用、提前支付等现象能够得到有效规避,有利于整个房地产开发流程中资金的合理配置,进而有助于房地产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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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
政府能替代业主监管?
最初,这模式是从香港学来的,但现在到内地走样了。
在香港是业主监管。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特别是官僚,会为真正的业主负责吗?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