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街道办干部廖勇,开除党籍、政务撤职!3名劳务派遣人员被辞退
高格析
人性执法是怎么变成一句空话的?
这几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令人无比唏嘘,在危某家中施暴,最严重的,还是面对着危某家中两个未成年的小孩子,这两个小孩子的心里当时会怎么想?恐惧、仇恨等各种负面情绪已经充斥了小孩子幼小的心灵。廖某的人性阴暗面暴露无疑,可以说得到了某种舒展、只不过是肮脏的舒展,当然同时,人性执法也已然消失殆尽。
危某破坏小区锁具本来就是犯错在先,但这种错再怎么说也是民事责任。可廖某一伙人硬生生的,毫无法律畏惧的就把民事责任纠纷可能升级成了刑事责任。极低的法治素养造成了极低水平的执法效果。执法人员暴力打人不是涨了法律威力,而是实打实地伤了法律尊严。
今天,正好也是国家第九个宪法日。每一个公民都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廖某在危某家中殴打了危某,危某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正执法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所在,但廖某暴力执法就严重脱离了法治轨道。
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本来就不是一句空话,关键时刻,它可以帮你避免逾越刑事责任的红线。遇事冷静不止是一种道德品质修养,最关键的,它可以防止你僭越法律的红线。
都市牧云
假设一下:如果这位居民打了街道办干部廖勇,是依规还是依法处理?
华神
发生在湖南浏阳这个小区的街道办干部上门打人事件,通过直观的小视频传到了全国每一个网友面前,迅速在舆论场引起轰动效应。打人的人自然要处理,看当地反应处理也比较快:打人街道办干部廖勇,开除党籍、政务撤职,3名劳务派遣人员被辞退。不过这个结果真的能让人满意吗?上门打人居然只是撤职了事,刑事责任呢?平常大家在街上打架,还得进派出所蹲个几天呢,好几个人闯进居民家中殴打别人,当地公安机关不觉得这是违法行为吗?
观星
人祸大于天灾
william
对执法而犯法者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对殴打他人者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党纪政纪代替国法,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
ix
依纪处理而不是依法处理,国法之外不与庶民同罪。
广东
开除党,撤职了??
coz
支持,党纪和行政处分不能代替法律法规惩罚。
浪里
见正公平公正的时刻到了
阳先生
看着处分了,但又像一个不痛不痒一个处置办法,对上好交待,没有不作为的证明,对下显示一种办事效率,但稍显缺乏力度,考虑的是一种三方都好有点脸面的形式,实则是一种圆滑处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