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打破35岁限制,为就业公平带了个好头
朱墨竹
其实35岁限制属于典型的年龄歧视,而罔视实际工作能力。这和性别歧视,残疾歧视,地域歧视等等都一样应该被从法律层面确定下来严令禁止的。
只不过人们往往模糊了处于道德审判和司法介入的边界。私域的个人偏好自由使得反歧视的努力总是有劲使不上力。但公考的体制内编制就当然属于公域范畴,不仅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还可以清晰法律边界,如果在公考出现歧视,司法介入就是理所应当的了。
但现实反而相距甚远。据我本人的观察,恰恰在体制内是阶层观念最盛行的地方,要问为什么公考一年比一年吃香,现实待遇的吸引固然是一方面,但体制内的阶层优越感也很占了很大比重。所以众多优秀儿女前赴后继争先恐后地踏进体制内的阶层天梯。
所以,如果不从消除阶层歧视入手的话,包括消除年龄歧视在内的其它努力都是徒有其表罢了。
闪光的假面
我国职场上的35岁困境由来已久,虽然看起来好像是互联网公司的专利,但是各行各业都有这个现象。而虽然各级政府、社保局经常呼吁职场年龄歧视要不得,但是政府机关可能才是35岁困境最严重的地方,毕竟公考就有明晃晃的“35岁以下”规定。呼吁公考打破35岁限制,为企业做榜样的呼声由来已久,到了今年可以实施,也算是一个进步,毕竟之前政府机关带头搞年龄歧视,也实在是太难看了一点。
右弼星君
根本是治標不治本、在大陆那些正式员工的素质和大龄员工一般上会是老油条非常懒散、不愿改变想过着一成不变的日子、薪水不止高也不太愿意有新的构思(做越久越会变成如此)、天天想在舒适圈子里。资历越久战斗力越低越自私、不会去照顾公司的利益、越有资历的常以为越有本钱公司讨价还价和要回報。对工作的和公司的忠诚度几乎是零!除了不愿意改变工作量只能减不能加。这就是跟不上时代中国的劳动法制度、和劳资双方的关系。但时代的进步是如此的快速、人和常情员工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优先不愿跟上来、企业是没时间和他们这么样的耗下去早点把这些无贡献无奉献的大龄员工辞退、长远来说是节约成本的。如果不当机立断、再加几年要辞退他们时加上每年的加薪津贴、未来要付出的代价和赔偿金会更高也会拖累整体企业改革。这也是企业人事部人必修和必懂的国情。在国外因为没有这样的硬性N+1赔偿金制度、员工都会比较积极没事时找事干、不想失去工作为了在公司里存活下来努力、(而在日企)圆满退休才可以得到养老金。所以员工当公司遇到危机时他们会更愿意承担新工作、 岗位调动和支援新项目。本来那些有资历的员工应该是公司的资产和在中国的情况是变成负资产。这些老员工必须股子里保持干劲像青年人壮年的状态、不忘初心这才是生存之道。所以中国政府也考慮学习外国的勞资关系方案、设置国家失险保险和基金 、受保者工作超过2-4年、失业的一年期间每月可以领取半个月薪水。受保超过五年将每月领取整月薪一年或二年。
快快分泌内啡肽
这个新闻的内容不全哦。
我记得是研究生博士生可以破例打破35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