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兰香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实际上在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后,金融监管改革就在市场预期之中,近五年后终于来了。根据目前披露的改革方案,撤销银保监会,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这意味着具有20年历史的银监会成为过去式。
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银保监会有什么不同?一是将原银保监会所不具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二是建立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过去分别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承担的消费者保护职能,统一划归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三是证监会继续保留,但机构职能也有相应调整,分出去了投资者保护职能,接收了发改委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也变成了国务院直属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均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均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区别在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国务院授权可行使一定的行政职能,而国务院直属机构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显然,改革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助于强化金融监管职能。
而证监会级别提高并单独列出,一方面是因为证券市场具有特殊性,其监管的市场主体除了金融机构外,还有数量庞大的上市公司,也就是说相较于银保监会主要监管金融机构,证监会监管的半径更大,所以并不适合并入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当中;另一方面这也体现了国家对直接融资的支持,包括证监会接收企业债的审批权也是为了发展直接融资,统一资本市场。
同时,央行的改革力度也比较大,首先是大区行体制取消,按省设立分行;其次是取消县支行;第三是将消费者保护、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划归金融监管总局。
另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也有重大变化,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也会成为历史,主要也是为了淡化地方属地责任。
朱霄
此前我提到政府机构改革是必选项,特别是“监管机关的进一步改革应该就是必不可少的”,今天答案已正式揭晓,组建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传统“三会”中仅剩“证监会”一根独苗,从实现“监管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抑制监管套利”的导向出发,统一监管是大势所趋,这能更有效弥补分业监管、机构监管模式下监管分割、分裂的问题。说句玩笑话,我母校也曾单设过保险学院、证券与期货学院,去年都被并进了金融学院,也算相应成趣。更巧妙的是,这轮改革给我的感觉竟像三国归一统,魏并蜀,晋代魏,晋再并吴。
早在五年前银保监合并前夕,央行系专家多次就英国“双峰”监管模式发表研究看法,认为“事实证明中央银行只管通胀是不够的,不管金融稳定是不行的……‘双峰’监管通过明确监管机构目标、微观审慎与行为监管各自统筹……值得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参考借鉴。”
所谓的英国“双峰”,是指英格兰银行内设的审慎监管局和独立的行为监管局(直接对英国财政部和议会负责,在业务上接受英格兰银行的指导和建议),“双峰”是执行者,英格兰银行则通过宏观审慎统筹“双峰”。
该模式下,英格兰银行是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微观审慎于一体的“超级央行”,审慎监管局作为央行内设部门负责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实施微观审慎监管,工作侧重于金融交易的供给方;而行为监管局全面负责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承担审慎监管局监管范围之外中小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工作侧重于金融交易的需求方。
但眼下我国这轮监管改革与英国模式差异也非常明显,至少所谓“超级央行”的迹象不够明显,央行的一些具体监管职责被划入了新设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大批分支机构也将被撤并。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几乎相当于把英式“双峰”的活都干了,而是否/如何接受央行的宏观审慎统筹,则尚不清楚。
淡化分业监管、机构监管,突出行为监管、功能监管,这应该是大势,预计在下一个五年,“一行一局”的中国特色“双峰”监管模式有望定型。
高格析
金融监管改革是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最大亮点
金融是实体经济运行的血脉,一头连着储蓄,一头连着投资,如何更加高效率地把储蓄转化成有效投资是金融监管的终极目标。
如果说消费和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那么有效投资就是关系长远发展的最大动力要素之一。
何为“有效投资”?凡是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更好更快发展的投资都是有效投资。股票欺诈发行、重大违法、财务造假、经营不善破产倒闭(被强制退市)、骗贷、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导致的投资(股本、债券、贷款、信托、理财)损失都是无效投资的典型表现。建立强大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提升资金融通效率、改善金融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纪委狠抓金融反腐,对于提升金融行业的风清气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很强的正面促进作用。原来那些错误配置的资金(也就是储蓄)可以更有效地配置到需要的地方,进而转化成更有效率的投资。这对潜在经济产出的释放大有裨益。
石榴姐
金融行业的微观监管“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个部门来统筹,可以说是市场的大趋势,这样央行就可以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只是央行此前主抓的金控监管职能如今划转到了新成立的总局,可以说也算是职权缩小了。
目前银保监会主席是郭树清,而郭同时也是央行的党委书记,其实这两个部门在这样的人事安排下,已经有了很深入的联动,也可以看出中央的思路,而未来这样的安排也许还会继续,毕竟接下来还有很多交接和人事的变化要做。
这次机构改革的思路非常清晰,其中“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的要求,也意味着,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不断的优化监管,未来中国金融也许会更加安全和健康,投资者和储户的权益将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张学峰
谈谈我个人对当前机构改革的看法,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是中国党委政府具备强大的执政和社会管理能力,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西方国家一直没有放松对中国的“和平演变”,只是中西方矛盾被中国控制的较好,并且中国一直以发展大局为重,始终保持克制,不让矛盾激化,所以中国没有出现类似俄罗斯的被动和斗争局面。西方国家最嫉妒的就是中国的官方机构设置可以对国家和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事务实施有效的集中(集权)管理,西方一直梦想着中国的体制和机构出现问题,例如陷入内部斗争和内乱。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类机构都能够保持高效有序的运作。但是削减基层机构极有可能削弱国家的管理职能。
当前的机构改革,重点受关注的是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我个人认为,第一,撤销央行县级机构是削弱了央行的经济金融调控能力;第二,县域经济需要有央行机构的职能配备;第三,撤销央行县级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局地市以下机构,使得金融监管局的地市分局和县支局承担了巨大的职能压力,在管理上受到类似于独木难支的掣肘,金融监管不能体现多部门协同的集团优势;第四,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不协调,还有基层机构人浮于事等负面情形,可以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建立协调协商机制来改善,简单的裁减机构是不科学的做法;第五,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职能运用上出现问题应该是以调整业务内容和管理方式为主,而不是动人动机构;第六,机构职能过于集中、过于宏观将削弱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保留基层机构在管理得法的前提下可以提高机构的整体运行效率;第七,基层机构人员总数并不多,内设部门也比较精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用支出总额有限,对于县域几十万以上的人口而言完全可以承担得起;第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天下大势分分合合是常规,现在撤销县域机构,而职能运用的空白不能很好的弥补,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想恢复重建县域机构的成本耗费就很大了,如何未雨绸缪的加强央行在基层的管理辐射能力,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以上是我粗浅的不成熟的观点,如有不妥,请见谅!
闲适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有利于解决金融监督管理的盲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王平安
所以以后有关投资的问题的投诉就要找这个部门了?除证券行业,是否是监督公司股票的还是证监会。一个职能部门监管投诉的解决都不是很有效,现在还投诉和监管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