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也得紧盯微信”算加班吗?法院这样判
2023-04-12 17:30
文本设置
小号
默认
大号
Plus(0条)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隐性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相关阅读(每日经济新闻)
50
卫东
记录生活和历史
说实话自从有了微信以及钉钉之后,大部分劳动者休闲时间处理工作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样的情况当然要算加班,事实上法院也是这么判的,按照法院的判决,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隐性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国内现在就业这么困难,职场内卷严重,因为加班把单位告上法庭,耗时这么久等来判决….这也并不是人人都会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