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新红线”定了!利率不超4倍LPR
2020-08-3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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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LPR)的 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 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 相关阅读(21财经)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LPR)的 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 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 相关阅读(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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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7S
调整前的LPR为15.4%,调整后的上限为4%,大幅下调LPR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既有正面也有负面。从经济学角度看,高利率就代表着高风险,如今大幅下调LPR等同于让有高风险需求的人以合法途径获得资金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增大非法获取贷款的可能。但同时,贷款利率的降低也意味着影子银行盈利空间的减少,有利于银行体系的改革,同时也能够减少部分小企业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