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被严重警告
江瀚视野
如何看待光大证券被严重警告?
光大证券近期被交易商协会实施严重警告,这反映出过度市场化和管理走形是该公司所面临的问题。
第一,过度市场化产生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证券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一些证券公司可能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于监管规定和风险防控的重视导致其监管被处罚。
第二,管理走形加剧了风险。在经营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规范企业行为。如果企业的管理走形或存在管理漏洞,则容易导致风险发生,如违规操作、市场波动等。
第三,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对于光大证券被严重警告事件,需要从企业治理和风险控制两方面入手。企业需要加强对股东权利、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改进,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东木
光大证券属于央企旗下的大型券商,自2004年证券业综合治理以来,光大证券屡爆重大经营风险,从2013年震惊市场的“816乌龙指事件”,到2016年的MPS海外并购爆雷事件,光大证券曾两度造成重大风险;光大高管多因此担责。光大证券下属公司更是违规不断,多次受到监管处罚。四平城投发债中,作为主承销商的光大证券和两家银行违规受罚,体现了交易商协会加强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
从1993年开始,随着国家的积极转型和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的铺开,全国各地开始成立城投平台公司,通过对外融资获取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的城投债,因为有政府背书,安全性有保证,这些业务,券商和银行竞争比较激烈。四平城投发债,亿连和吉林两家银行采取票面利率外交易显然违反了公平竞争等原则。对这种弄虚作假行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参与运作,助纣为虐。交易商协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以期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