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内设民营经济发展局,目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周康林
在9月4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宣布,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平地起惊雷,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这一常设机构的设立,剑指何方,意欲何为?民营经济提振之路,路在何方?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既是国民经济中最具创新效率与发展活力的力量,又承担着稳定就业、实现居民财富增值等社会功能。据国家统计局、国税总局、工信部等部门权威数据,民营企业连年税收贡献超过50%,吸纳城镇劳动就业超过80%,贡献技术创新成果超过70%,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里的占比达到95%左右。无论是引领中国电子通信产业生态的科技中军华为,或是重塑中国新能源汽车竞争优势的比亚迪,还是在产品设计迭代上跑出中国速度的义务小商品企业,都是民营企业的典型代表,它们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走向世界而不断壮大,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缩影。
但不可否认,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在近年由于疫情传播、全球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下,遭遇了一定挫折与困难。当前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处于什么状态?据Wind数据,自2022年年初以来,无论是利润端的民营企业的利润总额,还是投资端的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都有有同样的下行走势。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国有部门投资增速为8.1%,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2%。同时,由于外需疲软,民营企业出口金额同比涨幅也在收窄。
市场不景气,营收与利润不足,加剧了民营企业现金流的紧张,而现金流的紧张又进一步影响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从而导致民营企业开启了“节衣缩食”、“过紧日子”的过冬模式,不敢贸然增加资本开支与长期贷款,从而陷入了反馈循环。
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元气恢复,根本是要先让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恢复。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提出“不再区分国企民企”的观点,国企、民企本没有“亲疏之分”、“高低之辨”,而应是“兄弟情深”,要树立“英雄不问出处”、“摒弃所有制歧视”的企业评价观念。“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在当前环境下还能保持发展韧性、为社会持续创造价值与财富的企业就是好企业。以往,民企很长时间面临着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的困境,民企往往跑在开拓新商业模式的前沿,但前沿也往往是法律尚未明晰、监管尚未定型的无人区,民企商业创新面临着不确定的政策风险,面临着国企下场后的竞争弱势,还面临着更高的融资与信用成本。要剥离民营企业家隐形的束缚,放开民营经济创新的手脚,为我国经济注入创新活力。确定性环境方能带来恒心与信心,要让春风吹到民营经济一线,将温暖送到民营企业家心底。
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全面立体且务实接地气的顶层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3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做出了系统阐述,并且提出17条具体举措。其后,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央行等部委也密集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均字字千钧、拳拳到肉。而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正是将重视民营经济提上了新的高度的又一常设性、制度性安排。
对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真正呵护,要掌握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既要有“温度感”,又要有“克制性”。不能让关心和支持,变为了企业的压力与负担;不能让初衷的温暖,变成了形式主义下表格材料的冰冷。民企之活力,不能只盯着民企本身,更要从宏观维度加强营商环境的建设,以透明规范的高效市场为民企提供一个群雄逐鹿、各显身手的公平擂台。政府应当好“店小二”、“守夜人”。
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集中了很大一部分的优质资产,也集聚了一大批具有冒险精神和前瞻能力的企业家,是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重要生力军,也是推动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兵。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是起点而非终点,是时候从理念、制度到行动,重新认识和看待民营经济了。
谭浩俊
在国家发改委设立专门的民营经济发展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证明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因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不是靠某个部门、某个机构就能解决的,而必须依靠各部门、各个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用诚意打动民营企业,用耐心感动民营企业,用效率激励民营企业。那么,民营经济的发展,就能不断活跃,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也能不断增强。
眼下而言,由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协会,成立这样一个协调机构,也不失为一种方式。关键就看,新设机构应当关注哪些方面的问题,负责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果所赋予的职能,不是从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入手,不能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而是做一些不接地气、不符合民营企业要求的事,新机构的作用就难以体现,甚至连象征意义都不能体现。
实际上,从目前具有民营经济服务职能的部门、机构情况来看,如果都能落实到位,民营经济发展绝对不可能有任何问题,也不需要设立专门的民营经济发展机构。如工信部门的中小企业发展机构,市场监管部门的多个内设机构和民营经济发展协会,工商联的民营企业商会,以及科技、税务等部门专门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作用。同时,各级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也都有类似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内设部门。发改部门设立专门的民营经济发展机构,其职能一定要有自己的特点,要能体现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特点。
而从发改委公布的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来看,总体上是复制的发改部门的职责,制定政策是首要任务,然后是分析情况、协调关系,俨然是一个小发改委,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经济发展机构。这样的机构,到了地方,就是一个很难发挥作用的虚设机构,民营经济发展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最需要民营经济发展机构帮助说的话、反映的问题,则很难从民营经济发展机构的职责中得到体现。
我们认为,对民营经济发展机构来说,最重要的职能应当是牵头,亦即作为牵头机构,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不是制定政策,尤其是发改委特有的民间投资政策。如果把职责定位于制定政策,或者以制定政策为主,设立民营经济发展机构的初衷也就错了。因为,发改部门原本就是政策制定机构,何必再挂个民营经济发展局呢?
必须看到,目前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各项政策措施已经非常到位,也非常全面,关键就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任务,也应当围绕“落实”开展工作。恰恰是,从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中,没有看到这块职责。如融资问题,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否在职能范围内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又如各项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问题,知晓面并不是很广,落实率也不是很高,民营经济发展局是不是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再如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出口退税、信用修复等政策措施的落实、问题的处理、矛盾的化解等,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否帮助协调、开展培训、组织落实,等等。
实际上,到了地方,如果设立一个民营经济发展机构,真正要做的事很多很多,而能够给予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人员,则非常有限。单靠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几个人,要去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确实难度很大。最根本的还是要依法办事、诚心服务、提高效率,要真正对民营经济有信心、对民营企业有感情,要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家,要有效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要在政策、服务上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如果能够做到了,有没有专门服务的机构,也就不重要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民营经济发展局只是一个过渡机构,而不是常设机构。如果民营经济发展局一直存在,就意味着这方面的工作一直没有做好,就必须认真反思。因为,靠设立新的机构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
理想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发改委的这个部门,大致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针对某种属性的经济来成立的一个专门的政府部门,按照这个逻辑,未来是不是也要成立一个类似外资发展局的机构,毕竟在目前的中国经济中,外资仍然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而且外资发展的好坏大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晴雨表。
目前,在中央层面,管理国资的主要有国资委,但实际上,国资委更多的是一个出资人的角色,是一个产权管理的桥梁,并无法在具体的业务管理各个国有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局是发改委的下属机构,正如文中所言,其工作主要是“统筹协调”,那么民营企业在实际的业务运作中可能仍然要与其他各个部门打交道,如何做好服务,可能也不只是发改委一个部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