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周杰伦投资的KTV不能放周杰伦的歌是张冠李戴误传
2020-11-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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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杰伦投资KTV被告300余首歌侵权”一事引发关注。有舆论不理解“周杰伦投资的KTV为什么不能放周杰伦的歌?”10月31日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对此事的说明。
其中称,被侵权作品中包括3首名为《彩虹》的MV,但这3首《彩虹》都不是周杰伦的作品。“周杰伦投资的KTV不能放周杰伦的歌”是张冠李戴似的误传。说明还称,周杰伦并非“真爱范特西”KTV的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对该公司著作权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 相关阅读(澎湃)
其中称,被侵权作品中包括3首名为《彩虹》的MV,但这3首《彩虹》都不是周杰伦的作品。“周杰伦投资的KTV不能放周杰伦的歌”是张冠李戴似的误传。说明还称,周杰伦并非“真爱范特西”KTV的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对该公司著作权侵权承担法律责任。 | 相关阅读(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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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木
执大象 天下往
为什么周杰伦投资的店铺放自己的歌也要被告?这其实就要涉及到原告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运营模式了。这个协会是我国唯一经版权局批准成立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主营业务就是收取卡拉OK经营场所的著作权使用费,它们把使用费收上来后交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再向权利人分配。
这笔钱并不属于歌手,而是属于作词、作曲或其他权利人等人。按照法律来讲,除非是周杰伦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或者自己明确有权授权,其它的著作权使用费都可以由音集协收取。这里的重点:收取的是著作权使用费。总之,还是希望周杰伦下次合作的时候多留心,不要踩这种雷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