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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冷静期”是创新还是噱头

2021-03-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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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推出“贷款冷静期”:用户首次借款,前7天内提前还款,将不被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利息)。有人质疑,这只是消费金融公司的营销噱头。 | 相关阅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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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木

东木

执大象 天下往

先有保险后悔期,后有离婚冷静期,现在又来了一个“贷款冷静期”。不过,我感觉这仅仅是个创意而已,真的是为消费者考虑吗?发布消息的机构就是一家网贷平台,看看那些被网贷困扰的人吧,不是到了万不得已谁会去申请网贷?都开始申请网贷了,肯定是急于用钱,谁不是第一时间花出去?冷静期的七天,实际情况是早把贷款用光了。所以,实际实行有些不现实。

可以理解,这个创意的初衷是为避免消费者因“冲动消费”“过度消费”带来的困扰。不过,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金融创新不是说来就来,背后一定涉及网贷平台的新玩法。为了避免个别消费者滥用“反悔”权益,公司只对首次借款的用户提供一次“反悔”的机会。可是,实际情况是,一旦进入网贷的坑,很多人就开始不止一次的网贷。那么表面说是为消费者着想,这个“反悔”权益是否就是一种吸引新用户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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