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养女高管:9年前撰文称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
2020-04-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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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澎湃新闻报道“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相关消息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爆料人称其自2015年14岁以来,遭“养父”鲍某连续性侵4年至今。据媒体报道,涉案高管名为鲍毓明,曾担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鲍毓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20余年,现任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颇为讽刺的是,记者发现,鲍毓明在其博客“律动空间”上,于2011年12月1日撰有《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 | 相关阅读(澎湃新闻)
鲍毓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20余年,现任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颇为讽刺的是,记者发现,鲍毓明在其博客“律动空间”上,于2011年12月1日撰有《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 | 相关阅读(澎湃新闻)
张晨
关注中国产业经济的“智识分子”
该高管纵然不是法学科班出身也颇富法律从业经验,更撰文研究过惩治性侵幼女的法律条文,可谓是知法犯法,若事实确凿法庭理应应从重处罚。虽然我国已通过刑法修正案健全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加大惩治力度,但很多受害者在被侵害时对自己的处境全然不知,或难以启齿惨遭后续侵害,或不清楚什么法律可以维护自身权益,意味着有必要进一步从受害这一方入手,对未成年人加强性教育,提高其对性侵行为的警惕性,普及防性侵法律,指导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生若权益受到侵犯应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