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火山版被判赔偿腾讯800万
王亮亮
腾讯又一次针对字节的“精准打击”,但这是腾讯的合法权利。
因为判决不仅有理,也符合著作权保护的趋势,毕竟《王者荣耀》带了“书名号”。
1、判决再次明确了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具有独创性,可以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也就是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游戏画面分两种类型:一类是游戏中的静态画面(图片),另一类是游戏中的连续画面(视频);静态画面可以构成美术作品,连续画面可以构成类电影作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网络游戏就是一部电影,游戏玩家只是将游戏开发者预先设定的画面、动作、机能等,通过游戏规则调取出来,最终呈现为动态的游戏画面。玩家有没有参与游戏作品创作呢?玩家的操作是一种独创性表达吗?判决都给出了否定意见。
3、游戏直播,也不符合《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一个常被玩家、平台用来抗辩的条款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是游戏直播往往基于商业营利目的,来使用游戏作品的独创性表达,而且使用的比例也明显超出合理限度,不管是解说还是操作,都依附于游戏作品,这在实质上就可能损害游戏著作权人的合法商业利益,显然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换句话说,靠别人辛苦开发的游戏作品赚钱,需要十分充足的抗辩理由。
4、当然可能也有不同的声音,比如说玩家直播游戏,不是为了展示游戏的画面,而是为了体现自己的的游戏技巧。而且,看游戏直播也不会实质性地替代观看者对实际玩游戏的需要,游戏直播与玩游戏具有不同的功能,所以游戏直播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5、不管你赞成哪个都属于价值判断,法院赞成哪个才具有法律意义,“字节”不服,当然可以上诉抗辩。
6、但,腾讯醉翁之意真不在800万,毕竟直播《王者荣耀》的平台那么多,姓“抖”的平台就是原罪。当然,诉讼大战也是进步,只要判决说理扎实,站得住脚,只要法律不陷入“地方保护主义”。
杨安琪
这个诉讼背后折射的是腾讯和字节跳动在游戏领域的战争。一直以来,腾讯不断加强对上游版权的控制和购买力度。全球头部的游戏厂商包括拳头、Supercell、育碧、动视暴雪、Epic等,或已经接受了腾讯的控股,或被腾讯占股同时进行着紧密地合作。
进入2021年后,这一工作再度加速。截至目前,腾讯已经投资了29家游戏公司,这意味着平均每3天,就有一家游戏公司被腾讯投资。字节跳动也在很早之前就意识到了重度游戏的重要性,只是略显尴尬的是,字节跳动仍面临着既拿不到优质重度游戏代理权,又没有自研重度游戏产出的局面。
因此,对于缺少游戏基因的字节跳动而言,通过收购或合作的方式获得自研能力,是一条风险最小也最稳妥的捷径。
梅笙馨
维护著作权是发展创新的源动力
子羽
律师得到多少?才是我关心的问题……
HaoXuanZhang
这腾讯 想钱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