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名称
2021-05-18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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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 相关阅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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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 K
不唯上,只唯真
近日“湖畔大学”在微博上悄然更名为“湖畔创研中心”,引发了社会舆论广泛热议,甚至有人认为企业开办培训班将会被禁止,这次把八部门意见出台,说明这是一种过度解读,不过规范“大学”名称使用,对于引导全社会风气,维护大学的声誉和地位至关重要。
大学本就是教书育人的神圣之地,在社会大众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国家有关部门想要打击的,是借“大学”之名行社交之实,招收的“学员”没有学习的意识,反而给社会错误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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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三
混沌大学、得到大学,乃至马云的湖畔大学,都将面临改名的可能。“大学”固然有所特指,不可乱用:真正的大学是教授讲习、学生研习成为专门性人才的地方,强调教育的重要性,而非其他盈利目的;而这个词滥用之后,变成了企业家们互换资源、交流人脉的场所,变成了开办职业技能培训,架构十分企业化的教育机构。这样的地方,不应以大学相称。
不过,也应当注意到,在这些机构创办初始,并没有受到相应的质疑。得到大学这类机构给了从业者一个学习的平台,并且已经得到了诸如华师大一类正规大学的认可,对于渴望获得新技能的人来说用处很大,政策也在鼓励这种社会性准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有人说改名风波意味着政策蜜月期的结束,但我认为这不应当影响它们的正常运行,社会舆论也不应当就此鄙夷这些提供社会教育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