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王亮亮
女童和富商,任何一个都会挑动人们的神经。
王振华案,二者皆有,所以案件必然会被各种立场审视。
但无论如何,法律问题还是有必要说明。
1,“上诉不加刑”,也就是说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进而上诉的,二审法院就同一事实不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这个很好理解,如果上诉法院还可能判得更重,那被告人即使觉得“冤”,也不敢上诉了。王振华案就是上诉案件,所以5年就是上限。
2,猥亵儿童罪,可以判得更重吗?当然可以。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最高能判15年,比如猥亵儿童多人、多次,聚众或公共场所猥亵,以及给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
3,王振华判轻了吗?没有。因为检察院的起诉就是猥亵儿童罪的基本犯,量刑建议为4到5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没有认定王振华猥亵儿童情节恶劣,这一事实也得尊重。
4,我国对儿童性犯罪的保护有不足吗?当然。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也就是说除非性器官接触,否则其他方式一般都是猥亵。儿童性犯罪,举证难,证据保留不易,不能证明性器官接触,就只能定猥亵,这也是法律现实。
5,有更好的做法吗?有。比如扩大对性行为的定义,不局限于性器官。比如扩大对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适用范围。
6,现在是公正的判决吗?当然。案件事实在前,法律现实在后,王振华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下,就是顶格判罚。法律必须尊重,否则就公审公判了。
7,性犯罪是人对人的残酷剥削,儿童是昨天的我们,企图靠一个判决改变情势,太过懒惰。先从给儿童正常科学的性教育开始吧。
Kessy Shan
实际上一审被判五年,大家觉得对于王振华的恶行来讲已经算是轻判,无论从舆论还是法理上来讲,预计二审都不会从轻量刑。不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5年的判决,对王振华已是顶格从重量刑,但是从国际惯例来讲,性侵儿童,在各国都算是重罪,会被处以长期徒刑等顶格处罚。从这一点来看,要保护儿童权益,似乎要从立法和法律的改革做起。
王群
他是惯犯,15年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