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新规,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一年营业额5%
李良东
“大数据杀熟”这个表达并不准确,数据就是数据并无善恶之分。真正“杀熟”的是利用大数据描绘用户画像与需求紧迫性,然后诱导或迫使用户多花银子的系统或平台规则设定者。“大数据杀熟”突破了“看人下菜碟”经验主义的桎梏,是更重视定量分析的进化;同时其目的性更明确更凶残,行动者则躲在系统或平台规则的后面更加隐蔽。不管是不行的!
交易价格随供需变化而变是市场基本规律之一,因此如何界定、由谁来判断“杀熟”对于正常的市场波动来说颇为微妙。数字化发展带来新问题,解决需要新办法,没有人希望自己变成被算法规则锁死的奴隶,被少数控制了数据与算法规则的“精英”收割于股掌之上。
成宝拉
在信息技术进入高度发展阶段以来,一些企业和组织利用法律空白收集个人数据并滥用的现象层出不穷。2020年10月21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并对其公开征求意见,开启了中国个人数据保护的先河。“大数据杀熟”被热议大约起源于去年,而今年年中深圳的数据新规就能细化到该领域从而及时保护公民利益不受侵犯,展现出了政府对社会问题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
中国正处于社会高速发展和变化的时代中,未来将不断有新的负面现象级问题出现,这就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处理和多部门协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喜的是,我们看到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在积极地建设智慧政府,为公民提供越来越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Harry
许多人应该经历过在订酒店或者机票时,苹果系统手机比安卓系统手机的价格要略高一些的情况,这其实和苹果跟谷歌公司并无关系,而是互联网厂商利用用户数据施行价格歧视的行为。大数据“杀熟”是互联网行业中这些寡头甚至垄断公司的一种垄断定价行为,通过价格的差别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
针对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期下,寡头们可以根据用户消费力或者对产品的关注度数据来区分定价,对不同购买者索取不同价格,也可以对同一个购买者涨价。然而,这种行为是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也是反垄断法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