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让我兼职
作者:安妮•费舍尔(Annie Fisher) “你的雇主的确有权给你所从事的工作强行附加条件。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你可以不干。” 亲爱的安妮:在我下班后,老板可以依据哪些法定权利要求我继续工作?我是公司的网络工程师。我有一个孩子在上大学,另外一个也准备考大学了。我非常需要多赚些钱。所以周末我在镇上做一些网络设计的工作。我一星期还有几个晚上在社区大学教授编程。这些都不是什麽秘密(我这麽做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但是现在老板对此抱怨起来,还要我在选择兼职和客户时征得他的同意。我从他的话里感觉出他希望我停止教课。他有权利限制我业余时间的活动吗?他们是否能够占有我一天 24 小时的时间?──24/7 亲爱的 24/7:当然他们不能占有你一天 24 小时的时间──1865 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叁条修正案已经宣布取消了奴隶制 ──但是我怎麽觉得你在向我隐瞒什麽?假如你的老板无缘无故突然开始抱怨的话,那就有点太奇怪了。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使他这样做呢?也许当有问题需要处理的时候,你总是没有时间?还是你无意中将公司的技术秘密透露给了为竞争对手工作的夜校学生? 劳动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报告显示,目前大约有 700万美国人在日常的全职工作之外还兼职工作。因此你不会是唯一在这个问题上与老板产生矛盾的人。“公司对员工的业余时间加以限制,或是要求员工征得他们的同意从事兼职的事情是很常见的。”华盛顿市 Arent Fox Kintner Plotkin & Kahn 公司就业方面的律师马内拉(Stu Manela)说。除了担心兼职工作会与本职工作形成利益冲突,或影影员工正常工作以外 ──对于网络工程师来说后一种情况尤其常见──马内拉说一些公司还担心当员工们想要捞外快时,就会出现所谓的“潜在责任”,而承担这一责任的正是你的雇主。 除非你的雇佣合同上特别注明你可以从事兼职工作,否则的话你实际上并没有合法权利这麽做。这是因为美国就业法的主要原则是“自由就业”。大意就是你的雇主可以选择解雇你,而你也可以选择辞职。“你的雇主的确有权给你所从事的工作强行附加条件,并且要求你只为他的公司工作,”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Wiggin & Dana 公司的劳工律师基根(Marcia Keegan)说。“就像其他条件──工资,假期,健康保险一样,假如你不喜欢的话,你可以不干。”这听上去有点刺耳,但是别忘了,这可是一个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也许你可以在其他的公司找到更好的工作。下次这麽做之前,最好请你的上司事先在合同里注明允许你从事兼职工作。 亲爱的安妮:在公司对我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时,我的老板说我在一些方面需要改进,我承认这些正是我的弱点,但是我与老板之间的谈话整体来说相当令人乐观,所以我离开的时候感觉还算不错。可是当我拿到书面评估时(我应该在上面签名,然后再把它归还存档),我却震惊地看到上面写着很多尖锐的批评(而积极的评语却少之又少)。我担心在未来的六个月里假如我想申请公司的其他职位时,这次绩效评估会对我不利。我是否应该让我的上司将一些负面的意见去掉?当经理们决定从内部招聘员工时通常会不会参照以往的绩效评估呢? ──大吃一惊 亲爱的大吃一惊:不同的公司对于以往绩效评估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不同的经理也是一样。因此很难笼统而言。“你过去的评估结果很可能会造成一些影响,但是它们不会起到关键的决定作用。”翰威特公司(Hewitt Associates)的高级咨询师鲍姆鲁克(Ray Baumruck)说,他曾经为数百家公司制定过评估计划。“通常情况下,一个考虑雇用你的上司会主要依据你在面对面交谈中的表现来做出决定,而不是根据你档案中的记录。”但是,鲍姆鲁克建议你不要在这份绩效评估上签字并把它交回去。一份有效的绩效评估绝对不应该以令人惊讶的形式出现。他说:“去找你的老板,告诉他你做完评估时的印象比这份书面评估上所显示得要好。如果他写了一份比他本意更为消极的报告的话,请他重新修正这份评估,然后你再在上面签字。但是如果事实是这份书面报告更为准确,而你的上司只是不愿意当面告诉你的话,你和他之间就应该更加坦诚地谈一下──而你也应该施加一些实际的影响了。”祝你好运。 译者:徐梅珊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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