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黄金法则
编者按: 本栏目的主角都是在商业领域具有远见卓识的大人物,身价总和超过 700 亿美元。他们将告诉你各自在事业和生活中信奉的哲理。 作者: Michael Myser 每件好事中都有坏的一面,每件坏事也有好的一面。 迈克尔•刘易斯(Michael Lewis) 《说谎者的扑克》(Liar's Poker)、《钱与球》(Moneyball)、《指导: 生命游戏中的教训》(Coach: Lessons on the Game of Life)的作者 不要轻信,要去证实 史蒂芬•D•莱维特(Steven D. Levitt) 《魔鬼经济学》(Freakonomics)作者之一 如果深究的话,我们听到和学到的很多东西都是错的。对于一些重要的信息,无论是专家的建议、报纸的报道,还是你母亲的忠告,我们都应该花时间去证明这些信息是否真实。 与人,而不是与纸打交道 佩恩•吉雷特(Penn Jillette) 魔术师、作家和制片人 我 19 岁的时候根本不懂这一点。当我们著手开始制作“佩恩和特勒”节目,我所想到的只是,有了合同,事情就能办成。我以为,会有合同警察。如果你签了一份合同,说要给我 100 万美元,即使你没那 100 万,也会有人进来干预,把这笔钱给我。应该是这样的。 这是我学到的最大教训。我是一个对做生意毫无兴趣的人,现在却经营著营业收入几百万的公司。合同并不完全是一份法律文件,它仅仅是两个相互信任的生意伙伴签订的一份协议。如果你不愿意和对方握手成交,就不应该签合同。因为所有事情归结到最后都是握手。 我在娱乐业的经验越多,就越少去看合同。现在,我已经不为此操心了。如果不能和对方在电话里成交,让他们明白这笔买卖,那么这就不是一项有价值的交易。你是和人打交道,而不是和合同。这是很多人会犯的错误,他们总以为: “事情已经写在合同里了。”合同只是一种说明,但并不是执行的保障。 译者: 木色 相关稿件
|
500强情报中心
|
深入财富中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