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爱迪生“平反”
爱迪生的研究和实验时刻与商业实用性紧密相联 作者: 陈伟 爱迪生一直被看作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家,可实际上这种认识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恰巧掩盖了爱迪生的真正价值及其对社会的主要贡献。更为不利的是,对爱迪生的曲解,阻碍了社会有效利用爱迪生为人类创造的财富,且对研究、发明和创新产生了严重误导。因此,我们必须给爱迪生“平反”。 爱迪生的最伟大之处,不在于他作为发明家的一面,而在于他作为创新者和企业家的贡献。他首先是最伟大的创新者,其次是企业家,最后才是发明家。真实的爱迪生与大众的认识有著天壤之别。 在大众眼里,爱迪生就是发明与原创的化身,而电灯总被当作例证。很多关于创造性的论著都把灯泡印在封面上。但事实上爱迪生只是第 23 位发明灯泡的人,而且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几十年前灯泡发明就已出现。更有意思的是,爱迪生的这项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应用。社会广泛使用的灯泡其实源自英国物理学家史望。从技术上看,史望发明的灯泡更优秀,于是爱迪生购买了史望的专利,用于自己的灯泡生产。只有钨丝确实是爱迪生的贡献。 那么,为何大众把发明电灯的殊荣都给了爱迪生呢?原因就在于他做了几件与众不同的事情。首先,爱迪生以变革家庭和办公照明方式为使命,把大众都用得上电灯当作自己的目标。他历经上千次实验失败,终于找到适合制作灯丝的材料钨,这才使在全社会普及电灯成为可能。其次,爱迪生工厂生产的灯泡优质廉价,可以广泛应用,而其他灯泡都过于笨重,温度太容易升高,不适合家庭和办公普遍使用。更重要的是,爱迪生不只是发明灯泡,而且发明了一整套电力照明系统,实际是电的应用。1882 年,他在曼哈顿安装了世界上第一个商用电力系统。这才是电灯应用成功的关键,也是比电灯更伟大的创新。另外,爱迪生在引入风险资本、筹措资金和借助新闻媒体推动电灯向社会扩散方面也卓有成效。他还很有远见地提前获得给灯泡用户的接线权,使他的灯泡客户可以享用到电。 科学家史望发明了一个产品,爱迪生创造了一个产业。因此,爱迪生可以销售和安装电力设施,史望却只能苦苦寻思谁会对他的技术成就感兴趣。爱迪生因此而名垂青史,史望却一直默默无闻。 熊彼特说,创新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化应用。毫无疑问,爱迪生就是实实在在地在创新,发明只是他整个创新链的一个环节。 灯泡的例子恰恰说明,人们实际上更重视创新,更看重那些把发明转变成实际应用的人。人类之所以把电灯的发明归功于爱迪生,是因为他将电灯从发明变成了创新。只是那个时候人们还没有对创新与发明作出区分。但是,今天我们则必须重新解释这一切,这对企业战略和政府政策都有著不可估量的意义。 爱迪生发明、创新的方式也与大众的想象大相径庭。尽管有时发明与创新也需要灵感闪现,但这不是爱迪生发明、创新的主要源泉。他主要利用现有概念,把它们当作原材料,去创造新概念。爱迪生灯泡借用的是史望的发明,灯泡的螺纹后座借用了油灯瓶口的设计概念。留声机的发明是在电报业原有发明基础上的扩展。电力系统又与先前的电报系统极为相似。爱迪生许多关于电的发明都可以在电报业中找到原型。这使我们想起毕加索说的话: “优秀的艺术家靠借;伟大的艺术家靠偷。”看来,过于强调原创性,不见得是最明智的创新策略。 爱迪生认为自己是将科学知识用于解决人类问题,特别是创造民用产品和服务的科学家,而非纯科学家。大多数纯科学家只是为了追求知识而追求知识,并未考虑其商业用途,爱迪生从未为了科学研究而创造新事物。他说过: “尽管那么多人坚持认为我是位纯科学家,但我自己却不这样看。我并未探求自然法则,不研究自然规律,也从未有过相关发明。我的研究与牛顿、法拉第和亨利不同,他们只为求真知,我却是个专业发明家。我的研究和实验时刻与商业实用性紧密相联。” 确实,爱迪生总是把应用放在首位,只把发明当作实现目标的手段。这自然与他的经历有重要关系。爱迪生向政府推广他的第一个发明(电动计票机)时,遭到拒绝,于是他发誓: 今后决不搞没有商业实效的发明,所有发明都必须以商业应用为目的(创新)。也就是说,爱迪生把实用性发明当作自己的事业,只发明那些有商业价值的东西。尤为可贵的是,他一边搞发明,一边创建企业把发明商业化。当然,他也因此遭到学术界的鄙视。1911 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否决了对他的提名,直到 1927 年才勉强承认其院士资格。 彼得 德鲁克把爱迪生称作高技术企业家的典范。爱迪生则把自己描述为“发明家的外表,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头脑,商业的嗅觉,使发明生钱的才能”。“使发明生钱”就是将发明商业化,就是创新。 客观评价爱迪生,给我们以启示: 必须重新认识研究、发明、创新之间的关系,发起一场深刻的管理革命,重构企业创新机制和国家创新体系。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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