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腐败风险正驱动法律咨询业务增长
张飞洪先生是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 )在香港的合伙人,专职从事腐败领域的法律业务。不久前,他对《财富》(中文版)总编辑高德思说,在中国和亚洲其他新兴市场,对与腐败相关的事务的咨询、培训和尽职调查的请求有了显著的增长。
五年前,这类请求经常涉及美国的跨国公司。它们寻求遵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方面的建议。今天与那时不同,客户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国际公司,也有中国大陆的企业。它们关心的也不再仅限于美国的反腐败法律。
观察家认为,美国有关部门近年来在与FCPA有关的反腐败合规和培训措施方面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态度。尽管实际上受到波及的主要是世界各地的美国公司,但对于在美上市并在华有业务运营的中国公司来说,这也具有一定影响并带来风险。
此外,经合组织执行反腐败政策的监管也日趋严厉,突出表现在最近几次高调的落实行动上。英国相对较新的“反贿赂法”令很多公司担忧合规问题,也使这一领域律师的业务更加繁忙。
张飞洪说,毫无疑问,中国的企业界和金融界——包括本土和国际的企业——对腐败风险的意识和敏感度较五年前有了明显的提高。
他详细解释说:“我们最近这些日子收到了很多请求,不仅寻求法律建议,还寻求培训和与尽职调查相关的事务,尤其是与并购协议有关的方面,不仅涉及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也涉及英国‘反贿赂法’,还有涉及中国本地新的反腐败法律的。显然,大公司不仅风险意识更高,而且还拿出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到与并购协议的反腐败相关的尽职调查上面。”
“过去,一些跨国公司与腐败相关的并购尽职调查只是一份检查清单和问卷。现在,这已经成为一道严格得多的程序,其中包含与收购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面谈记录。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公司代表客户,进行更加全面的贿赂与腐败风险调查,向交易团队发布更加全面和详细的报告。我们有一些中国公司涉及一些这样的交易,不久前被我们客户在这一流程上的较真态度吓着了。这是警钟,代表一个重大的转变。”
展望未来,张律师指出,对与腐败法规相关的风险担心加剧的拐点,往往不是来自新法律的制定,而是来自现有法律的强化。一个或数个涉及知名企业的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经常触动人们对此类风险的态度。因此,英国与欧洲大陆的公司对这种风险的认识程度已经赶上了美国的公司。而中国公司也正在迅速赶上。
译者:天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