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有3200万家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对家族信托的需求十分强烈。为促进民营企业家财富的平稳传承,降低传承过程中民营企业家财富社会效用的耗损,建议将家族信托作为一项民企财富传承的顶层设计予以推行,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托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去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在最近得到了央行的反馈。同时,今年1月份,信托行业新增家族信托规模达到128.99亿元,较上月环比增长33.54%,创下近一年内的新高。种种迹象背后,或许是更高层为了消除企业家的后顾之忧而正在下的“更大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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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1月份A股市场意外地“开门黑”,但在金融圈关注度日益上升的另一项业务却实现了“开门红”。2月11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信托行业新增家族信托规模达到128.99亿元,较上月环比增长33.54%,创下近一年内的新高。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境内家族信托对于客户的资产门槛是1000万元以上,因此单月新增规模超百亿颇为罕见。这无疑反映出高净值人士对这一财富传承工具的认知度和重视度都在提升。
同时,作为家族信托最高级的延伸形式,家族办公室也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富豪家族尤其是企业家的关注。近日,由泓湖百世家族办公室与亚洲银行家联合发布的《2021年家族财富管理与家族办公室行业洞察白皮书》显示,在新冠疫情的阴影下,全球家族财富管理行业仍保持增长态势,内部管理更加高效,并在投资、税务规划、资产保护、二代教育等领域出现了新的趋势性变化。
《白皮书》还指出,家族信托是最重要的传承工具之一,在欧美家族传承中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目前在中国市场上,仍存在着把信托的制度功能和投资理财混同,民事信托关系受托人和持金融牌照从事特定投融资服务未区分的情况,导致客户仍存在家族信托不过是更换了名字的信托产品或理财产品,或者家族信托必须依赖于信托公司等误区,限制了家族信托发展的前景和空间。
实际上,随着家族财富管理业务的飞速发展,近年来市场中已经涌现出一批独立家族办公室(即主要向客户收费,完全基于客户立场提供服务方案)。这类机构的核心班底往往拥有金融机构从业背景和国际化视野以及较强的法务和税务能力,专注于为超高净值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一站式财富管家服务。同时,其多数侧重于离岸家族信托,重视跨境税务筹划以及境外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服务,境内家族信托反而做得相对较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境内家族信托仍存在不动产与企业股权等资产难过户以及税收机制不尽合理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4日,人民政协网报道称,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围绕尽快修订《信托法》,完善信托的基本法律制度提交了提案,对此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给予了详尽答复。
“目前我国有3200万家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对家族信托的需求十分强烈。为促进民营企业家财富的平稳传承,降低传承过程中民营企业家财富社会效用的耗损,建议将家族信托作为一项民企财富传承的顶层设计予以推行,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托制度。”肖钢指出四个方面:一是尽快修订《信托法》,完善信托的基本法律制度。建议在法律层面增加对受托人义务的规范,就受托人应尽的亲自义务、忠实义务、审慎义务、有效管理义务、保密义务等作出规定,强化受托人治理;二是建立与家族信托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议相关部委研究拟定信托财产非交易性过户制度、信托登记实施制度、信托税收制度,解决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设立难、税收过高的问题;三是出台《信托法》的司法解释。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颁布《信托法》的司法解释,解决家族信托具体法律适用的标准;四是加强监管。家族信托是跨生命周期的产权安排和传承计划,必须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以及受托人破产倒闭后的连续性,以消除民营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对于第一个方面的建议,央行在回复函中表示,现行《信托法》关于受托人义务的规范较为原则和宽泛,没有根据主动管理与事务管理类等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明确受托人义务的具体标准,也没有对营销推介、尽职调查、产品存续期管理等各业务环节中的受托人职责进行具体规定。而在《信托法》修改过程中研究细化受托人义务和责任,完善受托人忠实、审慎、有效管理等义务,则有助于清晰受托人职责、建设良好的受托人文化。
对于第二个方面的建议,央行答复称,现行《信托法》第二条对信托的定义采取了“委托给”而非“转移给”的表述,相对模糊了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在实践中,信托财产所有权配套登记制度的缺失,更导致了大量信托财产无法登记,制约了信托业务的发展。未来,在修改《信托法》时,有必要充分考虑我国特有的经济文化背景和法律传统,以适当方式明确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有必要完善配套登记制度,促进行业发展。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推动起草的《信托公司条例》,就信托财产登记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未来修改《信托法》时,可对此予以统筹研究,为信托功能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可以研究借鉴相关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在《信托法》中对信托税收政策作出原则性或授权性的规定,以提升信托活动中税赋征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展望未来,回复函表示,下一步,央行将在《信托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会同银保监会总结《信托法》修改重点和难点,抓紧开展立法研究和调研工作,加强与财产登记、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丰富完善信托实践基础,适时推动将《信托法》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计划,配合立法部门推动修法工作早日完成。
央行首次如此细致且明确地回应家族信托相关问题,令行业人士欣喜万分。“放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来看,家族信托业务会迎来新一波的高潮!”一位家族办公室人士如是说。而从今年1月份的数据来看,一定程度印证了该人士的判断。
不过,无论是对于家族信托还是家办从业者来说,制度问题仅仅是其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之一。
“家族办公室是我所接触过的,可能是接近于难度系数顶端的商业场景。前端你要对客户有一定的影响力,要有情商,还要有逻辑,背后还需要一个像成熟咨询公司那样强大的体系去支撑。我们打比方说,这就像开一家医院,而且还是拥有不同科室的综合型医院。”磐合家族办公室合伙人汪欣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去国内的医疗体系基本上是以药养医,因为靠问诊养不起医生,毕竟一位合格的医生的培养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是巨大的另外,家办的效果较难客观量化。“家族传承没出问题,是不是就是家办的功劳呢?这比较难证明。在商业模式上,我们整个行业都在面临挑战。”
瑞银2021年的全球家族办公室报告显示,39%的家办都面临着工资上涨的压力,而这些压力将在2022年变得更大,因为整个家办领域的人才短缺情况正在进一步恶化,真正称得上“家办人才”的人少之又少,劳动力大军中基本都是销售、法务、会计式的专人。汪欣亦坦言,这个行业的下一个深水区就是人才。“如果你真要做家办,就应该去决策是否需要如麦肯锡一般建立非常完善的培训体系和留人机制,两者缺一不可。”
在培养人才方面,新加坡或许值得借鉴。2020年7月,新加坡金管局与新加坡银行金融学院共同推出技能发展指南,规定了为家族办公室提供咨询的专业人士应具备的能力。而近年来越来越多富豪家族或企业家选择在新加坡设立家办,一切也有迹可循。(财富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