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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为AI立法,新的世界分工成型?

杨安琪
2024-03-16

美国创新、中国应用、欧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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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终于有了它的治理法案,这背后似乎暗藏了一个新的世界分工逻辑。

3月13日,欧洲议会的人工智能法案联合负责人将其称为“历史性的一天”。当日,欧洲议会以 523 票赞成、46 票反对、49 票弃权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人工智能法案》。欧盟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旨在为人工智能(AI)在欧洲的发展和应用制定统一的法律框架。

该法案将AI技术分为四个风险等级:“不可接受”、“高”、“中”和“低”。这种分类决定了相关企业需遵守的义务程度,风险级别越高,合规要求越严格。同时,该法案确禁止某些威胁公民权利的AI应用程序,例如基于敏感特征的生物识别分类系统、无目标地抓取面部图像以创建面部识别数据库、工作场所和学校的情绪识别、社会评分、预测性警务以及操纵人类行为或利用人们弱点的AI。

法案认为,对于高风险类别的AI提供商,在提供服务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风险评估,并确保其产品完全符合法规要求。违规企业可能面临严厉的经济处罚。欧盟同时为某些AI系统制定统一的透明度规则,要求提供商对AI系统的工作原理和决策过程提供必要的透明度。

外界普遍认为,这些内容体现了欧盟在AI领域的监管决心,旨在保护基本权利、民主、法治和环境可持续性,同时促进创新,确立欧洲在AI领域的领导地位。法案的具体实施和影响还有待观察,但无疑将对全球AI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人工智能法案之外,更加有趣的话题是,一种新的世界分工已经出现:在某一新兴领域,美国首先负责创新、中国将这种创新付诸于实践应用,而欧盟则首先立法。欧洲总是试图建立一种防御机制,防止人类滥用新型科技工具。

这种情况在此前的电动车领域已有显现。特斯拉首先将电动车推向世界(特斯拉比比亚迪更早量产电动车),随后中国数以百家的电动车公司应运而生,蔚来、理想、小鹏汽车这些后来者大有超越特斯拉之势,而欧盟则对电池、碳足迹追踪等等制定了最为详细的法律法规。

现在人工智能领域这一情况似乎又有重复:OpenAI点燃了全球对通用型人工智能的热情,而中国的BAT等诸多科技公司都已经推出了人工智能大模型产品,如今欧盟对人工智能制定了框架性的法律规则。

“这和三个地区的环境、制度和人文都有关系。”一位创业者的理解是:美国推崇创新,社会鼓励创新、包容失败,这种文化环境吸引了全球的人才,并为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尤其对于颠覆性的、需要长期投入的创新有着绝对痴迷的追求,让创业者们和风险投资家们将这种追求付诸于实践,完成从0到1的过程。其制度上的灵活性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变化的形势,不断调整和优化科技政策,保持创新体系的活力。

中国庞大的市场和用户群体为创新技术提供了广阔的试验场。企业和创新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快速调整和优化创新产品,实现从概念到实际应用的快速转变。不仅如此,中国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的全部工业门类,形成了从原材料加工到成品制造的完整产业链。这种全产业链的优势使得中国能够在全球供应链中发挥关键作用,尤其在应对突发事件(如疫情)时,能够快速调整和响应。由此,凭借供应链优势、巨大的单一市场和对应用场景的深入研究,中国用户往往能够获得一项新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最快和最好的用户体验。

而欧盟则是“一个更为理性的地区”,他们希望更缓慢、但更正确地使用新科技工具。欧洲在立法方面具有强烈的前瞻性,倾向于主动制定规则来应对新技术可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而不是被动应对。这种理念使得欧盟能够在新技术发展初期就介入立法,以法律形式规范技术发展和应用。并且,通过在新技术领域的立法,欧盟往往能够推动全球标准的制定。由于欧盟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参考或采纳欧盟的法规标准,从而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布鲁塞尔效应”。

回到人工智能本身,欧盟的AI法案也仅仅是为全球建立的普适性的标准,未来各国一定会制定更为适合本国的法律法规。但是如果“美国创新、中国应用、欧盟立法”这一看似合理的世界分工形成,或许将会推动人类更为合理地进步。(财富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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