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专利和Lady Gaga 的共同之处
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基因组伦理、法律和政策中心(Center for Genome Ethics, Law & Policy)主任罗伯特•库克-迪根(Robert Cook-Deegan)说:“这个问题迟早都是要解决的,因为这是与整个制药业利益攸关的核心问题。”
这不禁让我们回想起收音机的发明和电磁波谱,虽说大肆授予专利在制药业似乎行得通,但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一些想象力和创造力。
一个办法是把有关基因的发现变成公有物品,然后像电台频率一样授权公司使用,毕竟,很多基因研究最初都是由纳税人资助的。获得许可的一方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诸如允许研究者和病人使用DNA序列,以及按照成本定价。
在公有土地石油、金矿等自然资源的开采方面,类似方法已经使用了数十年。企业竞标获得许可,遵循一定的规则,就能在一段时间内开采这些资源(并收回投资)。
另一种想法来自2004年的一份全球农业公约,即由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签署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The International Treaty on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条约允许专利持有者对改造植物的基因发现享有所有权,但不阻止他人申请并使用该发现。上个月,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一个顾问委员会发表了一份建议,呼吁修改遗传诊断性检验的专利,以方便研究者和病人获取资料。
也许争来争去,最终基因所有权的归属不该由政府机构、律师或者法官决定,而是由科学的进步决定。现在,一个基因标记最能决定某人患某种常见病的概率——这种想法已经过时了。最新科学成果显示,患糖尿病等疾病的概率是数十甚至数百个基因和体内其他分子结构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法律体系不具灵活性,不能兼顾到科学的迅速发展,必将后患无穷。
DNA的所有权之争要尘埃落定尚需时间,这要比收音机用简单频率传送Lady Gaga的歌曲要复杂得多。在这个基因组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新时代,我们在应用新发明时也必须开动脑筋,不要辱没了这些发明。